12月1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晋政发〔2025〕12号。
文件提到:经清理,省政府决定对制定依据已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文件所涵盖、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内容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
![]()
凡列入本决定附件废止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包含《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0年8月17日)》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