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转自:黑龙江日报
大兴安岭松岭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法院的司法资源优势,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新模式。
创新教育模式,实现分层覆盖。针对小学、初中等不同学段特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防止校园欺凌等重点内容,开展法治教育10余场,实现辖区中小学生全覆盖。
聚焦特殊群体,深化关爱帮扶。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5次,为10余名困境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传递司法温度。
强化院校协同,拓展普法载体。选派资深副院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法律专题讲座和模拟法庭等活动,夯实青少年法治素养根基。
持续巩固成效,守护成长净土。辖区连续8年保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刑事案件“零发生”纪录。
(刘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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