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宁县教育局在2025年期间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校外培训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查处2起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付某,身份证号码:62282***********47,以其名下“宁县良平爱程托管中心”名义在宁县良平镇良平街道,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宁县联合执法检查组现场约谈当事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并退还违规培训所收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通报批评。
王某某,身份证号码:62282***********11,以其名下“宁县新庄镇程诚课后托管中心”名义在宁县新庄镇农机路34号商铺,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宁县联合执法检查组现场约谈当事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并退还违规培训所收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通报批评。
校外培训专项治理是保障“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开展校外培训行为。下一步,宁县教育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对违规校外培训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宁县教育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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