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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分享的这起案件,由北京广盛(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黄钢律师承办。当事人李某某(化名)在一审被判14年有期徒刑+30万罚金的情况下,经过黄钢律师的精准辩护,最终刑期降至11年,罚金减少5万,实现了重大逆转。
这起案件不仅展现了律师的专业智慧,也为企业家朋友们敲响了警钟。
PART.01
一、 案情回顾:财务总监为何被判14年
李某某是某投资公司老板的妹妹,2013年进入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公司自2011年起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后因资金链断裂,2015年被立案调查。
2018年,检察机关指控李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一审法院认定其涉案金额巨大,判处14年有期徒刑+30万罚金。
家属不甘于此,委托北京广盛(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黄钢律师介入二审辩护。
PART.02
二、黄钢律师的四大辩护策略
面对一审已判、二审维持率高的困境,黄钢律师并未放弃,而是从证据、鉴定、罪名定性、量刑情节四个维度展开精准辩护。
1. 锁定犯罪时间起点,剔除不相关责任
一审判决将李某某的责任追溯到2011年公司成立时,但黄钢律师通过证人证言、入职记录等证据证明:
李某某2013年才入职,2011-2013年的涉案金额不应归责于她。
2. 挑战司法会计鉴定,申请补充鉴定
原鉴定报告存在地域重叠、时间跨度不合理等问题,黄钢律师提交《再次鉴定申请书》,推动法院重新核算涉案金额。
3. 破解“集资诈骗”定性,争取从轻认定
一审认定李某某构成“集资诈骗罪”,但黄钢律师指出:
她仅是执行者,未参与伪造合同、虚构项目;
工资仅16万元,远低于高管水平,无非法占有目的;
某地市法院已认定相同行为为“非法吸存”,应避免同案不同判。
4. 争取自首认定,争取量刑从宽
李某某曾因怀孕脱保,后主动投案。黄钢律师援引最高法判例,主张其符合“自动投案”要件,应认定自首。
PART.03
三、辩护成果:刑期减少三年,罚金降低五万
经过黄钢律师的专业辩护,法院最终:
发回重审,打破“二审维持”的惯性;
调整刑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由4年降至3.5年,集资诈骗罪由10年降至8年;
罚金减少:总罚金由30万降至29万;
确认从犯地位,避免重复评价济源已判刑部分。
3年刑期的减少,背后是黄钢律师对证据的细致挖掘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
PART.04
四、企业家朋友的三点启示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场成功的辩护,更是对所有企业家的警示:
1. 家族企业≠无风险,合规管理不可少
李某某的悲剧在于,她因“老板妹妹”的身份被推定为主犯。但实际上,她既无决策权,也不懂财务。
建议:家族企业更要明确岗位职责,避免“名实不符”带来的法律风险。
2. 刑事辩护黄金期:越早请律师,胜算越大
本案家属一审未请专业律师,导致判决不利。二审委托黄钢律师后,才实现翻盘。
建议:刑事案件的关键在于侦查阶段,尽早请专业刑辩律师介入,才能争取最优结果。
3. 司法鉴定≠铁证,律师要敢于质疑
黄钢律师通过挑战鉴定报告,成功降低涉案金额,直接影响量刑。
建议:企业家遇到类似案件,务必委托律师复核关键证据,避免错误计算导致重判。
结语
专业辩护,是自由最后的防线。李某某案的逆转,展现了黄钢律师深厚的刑辩功底。他不仅善于挖掘证据细节,更敢于挑战司法惯性,最终为当人争取到公正的判决。而对于企业家朋友来说,合规经营才是最好的风控不要等到涉案才找律师,而应在经营中时刻警惕法律风险。法律不是枷锁,而是保护自由的武器。
——北京广盛(郑州)律师事务所 黄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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