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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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在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中控室DCS操作画面上查看液氨储罐相关操作数据时,发现该储罐的液位趋势异常平稳,基本维持在22%至30%之间。
笔者随即询问:“液氨储罐现场液位是多少?”企业人员答复:“基本控制在30%左右。”
然而,笔者在生产现场发现该液氨储罐实际液位高达85%。笔者随即返回中控室,让操作人员再次调出液氨储罐液位趋势图,画面仍显示液位为22%。
经进一步核实发现,两台液氨储罐的液位值被手动设置为固定值,完全无法正常反映现场的实际液位,且液位报警功能已被禁用。
笔者当即追问:“这种现象持续多久了,为什么要这样做?”
企业人员解释:“因为远传液位计经常不准,液位波动较大,平时按照较高液位操作时,频繁触发报警,甚至引发联锁动作。”
“这是严重的违规行为!液位计就像是储罐的眼睛,其数据的真实性与及时性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若中控室的液位值被人为设置成固定值、报警功能被人为禁用,整个安全监控系统将形同虚设,多重安全防线也将失效。”笔者分析。
企业人员表示认识到了工作失误,立即恢复液氨储罐的正常液位显示后,启动液位报警设置,同时对整个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隐患。后续,企业人员对整个生产系统开展了一次检查,发现了3处报警功能禁用的情况。
此后,该企业积极开展安全规章制度的修改完善,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升全员风险意识,将“严禁篡改数据、报警功能被禁用”作为安全红线,严防此类隐患再次发生。
编 后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规范》(GB 17681-2024)中第5.3条明确要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应具备各类监控参数的信息采集、实时展示、操作控制、连续记录、报警预警、信息储存等功能。支持查询各类监控信息的实时数据、历史数据、报警数据。
这起隐患敲响警钟:再先进的安全设施,也抵不过人为破坏;再完善的管理制度,也需要落到实处才能生效。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数据真实就是安全生产保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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