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跑腿,日入上千”,
这样的兼职诱惑你是否心动?
近期,乐昌法院审理了两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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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后的陈某某,通过 QQ 结识 “小飞”,
受邀担任 “U 商” 跑腿代收现金,
一趟就能赚 2000 元。
尽管察觉 “只收现金、报酬过高、
不知雇主身份” 等疑点,他仍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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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1 月,陈某某按指示从广州赴乐昌,
收取被害人 13 万元现金后转交他人,
成功获利 2000 元,
殊不知这笔钱是电信诈骗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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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他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获判有期徒刑 8 个月缓刑 1 年 2 个月,
并处罚金 3500 元,违法所得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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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杜某在看到
“代买物品赚高额提成”的兼职后,
拉拢前同事李某及小学同学入伙。
三人以公司年会抽奖为由,
在东莞某金店索要收款码,
协助上线将诈骗资金转化为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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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8540 元系未成年人林某
被诈骗的资金,
林某因轻信 “明星微信”,
遭对方以侵犯隐私权相威胁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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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等人同样因触犯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
缓刑 1 年,判罚 3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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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高薪兼职,看似诱人,背后却可能是一个深渊。广大求职者在求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轻信代买黄金、帮助兑换虚拟货币等行为许诺的“高额佣金”,避免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最终锒铛入狱,悔恨终身。
来源:韶关中院 韶关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封俊
审核:陈东阳 刘昊
责编:罗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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