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引发关注的民事赔偿案件。一名年轻女子李某与六名亲友在某农庄露营聚餐时饮酒后坠入河道不幸溺亡,其父母将农庄诉至法庭索赔46万余元。法院判决认定农庄承担3%的赔偿责任,需支付死者家属27870.34元,而同行六人已协商共同赔偿家属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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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院公布的一审判决书,事件发生于2025年8月15日。李某与同行人员在农庄消费期间自行购买啤酒饮用,酒后一行人靠近毗邻农庄的引胜河活动时,李某失足落水。由于当时河水湍急,李某被冲走后才被发现,已无生命体征。事故发生后,六名同行者与家属达成协议,承诺共同支付45万元赔偿,截至判决前已实际给付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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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农庄作为经营场所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尽管农庄在树林区域及入口处设置了安全警示标识,但未能在地势危险的河道附近布置有效警示设施,这种管理上的疏漏与李某的死亡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关联性。因此,农庄需为其未尽到合理限度的防护责任承担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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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同时指出,李某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预见到饮酒后在河畔活动的潜在风险,其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同行人员支付的45万元属于人道主义补偿,不影响法律层面的责任划分。最终法院依据过错比例判定农庄赔偿2.7万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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