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美国罗德岛州布朗大学校园内发生一起枪击事件。目前已确认两人死亡、至少8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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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正值期末考试期间,校园人员高度密集,现场一度极度混乱,这也可能是枪手得以脱离现场的重要原因。
从律师角度来看,这类校园枪击案件中,美国警方的调查逻辑其实非常清晰。
一旦枪击发生、有人报警,第一批到场的通常是布朗大学所在地——普罗维登斯市的巡逻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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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会迅速进入重点区域,确认枪手是否仍在现场、是否存在持续威胁,同时掩护伤者撤离并组织紧急医疗救援。
由于短时间内无法确认枪手位置与状态,校方随即发布shelter in place(就地避险)指令,要求学生留在教室、图书馆或安全空间。
警方同步对校园及周边道路实施临时管控,目的只有三个: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二次伤害,并保护现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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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警方完成初步排查,发现枪声已经停止、没有持续威胁迹象时,案件就会从“枪击正在发生”转入“嫌疑人可能已经逃离”的处置模式。
此时警方通常三路并行:一边继续清场封控;一边调取监控、拼接目击时间线;同时启动跨部门协同搜捕。
目前的报道显示,枪手穿黑色衣服在逃,作案枪支尚未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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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案发现场能留下的,更多是弹壳、弹头和射击痕迹。
因此警方的侦查重点通常会集中在三个层次:先定枪,再锁人,最后追链条。
第一,先用弹道与口径信息来确定“枪的范围”
通过弹壳、弹头和弹孔等物证,警方会先判断使用的是哪一类弹药,比如是手枪弹还是步枪弹,从而把可能的枪械类别迅速缩小到一个有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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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再比对不同位置回收的弹壳痕迹,判断现场射击是否可能来自同一把枪:如果是一把枪在不同地点开火,弹壳上往往会呈现高度一致的机械痕迹。
进一步结合弹着点分布与时间线,警方也能判断更接近“单一枪手移动射击”,还是“多人/多枪同时出现”的情形。。
同时,这些弹壳与弹头信息还会进入比对系统,与既往枪击案件的弹道证据进行交叉核对,排查是否存在“同一把枪曾在别处出现过”的关联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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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通过时间线与监控“锁定人”
警方会将监控画面、报警时间和目击者描述拼成一条完整时间线,从而锁定嫌疑人的最后可确认位置和可能的逃离方向。
这样,搜捕就能从全城找人,转为在有限范围内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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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反向核实枪支来源,补齐定案证据闭环
一旦嫌疑人范围明确,调查还必须反向核实枪支来源,以建立“人—枪—子弹”的完整证据链,不然在法庭上很容易被辩方抓住证据漏洞。
这一步,直接关系到嫌疑人最终是否能够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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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华盛顿连环狙击案
在2002年华盛顿连环狙击案,警方当时也是既没锁定嫌疑人,也没找到枪,只能先靠现场的弹头、弹壳把几起枪击串成一案,再一步步把排查范围收紧,为后面布控抓人和定案打基础。
2002年,美国华盛顿特区及周边马里兰州、弗吉尼亚州,连续发生多起无差别远距离枪击事件。
受害者多在加油站、停车场、商场外等公共场所被突然击中,枪手不现身、不抢劫,也不与受害者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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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三周内,共造成10人死亡、多人受伤,社会陷入极大恐慌。
案件初期,警方同样没有明确嫌疑人,也没有找到作案枪支。
但通过对不同案发现场回收的弹头和弹壳进行比对,警方确认:这些枪击并非偶发事件,而是来自同一把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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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步,直接把多起分散案件并案为“连环狙击案”,调查规格随之升级。
随后,警方把弹头的射入角度、命中部位与各案发点的现场条件放在一起综合分析,逐步形成判断:这不是近距离冲突式开枪,而更像是保持距离、隐蔽观察、对目标实施单发射击的作案模式。
基于这一判断,警方不再把排查范围无限铺开,而是转向寻找具备“远距射击+隐蔽停留+可快速撤离”条件的一类射击位置,并将这些位置周边道路纳入重点排查,从而逐步收紧枪手可能的活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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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础上,警方进一步整合现场物证、报案时间线、群众线索与道路监控,推断枪手在不同案发点之间高度可能依赖车辆完成快速转移,于是开始围绕可疑车辆与可能的行驶路线进行布控,并在关键路段设置拦查点。
最终,警方在一次交通拦查中发现嫌疑人藏身车辆,并在车内查获作案步枪;随后通过对该枪进行实枪试射,将试射子弹与案发现场回收子弹进行法证比对,完成“枪—弹”对应验证,案件由此在证据层面闭合并得以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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