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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反腐再添重磅案例:中信集团原副总徐佐受贿1.47亿获无期
2025年12月12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佐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作出一审判决。徐佐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因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最终,法院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一判决再次彰显了国家在金融领域反腐的坚定决心,也警示所有金融从业者:权力一旦滥用,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1.47亿受贿案背后的权力寻租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4年,徐佐利用其在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集团的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项目承接、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47亿余元。这一数字不仅反映出徐佐贪腐行为的猖獗,更暴露出金融行业监管的漏洞。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徐佐的受贿行为横跨25年,几乎贯穿其整个职业生涯,说明其腐败行为并非一时冲动,而是长期、系统性的权力寻租。
更令人震惊的是,徐佐不仅受贿,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经营同类业务。2012年至2024年,他在担任中信戴卡高管期间,违规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同的商业活动,获取巨额非法利益。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更直接损害了国有企业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从轻处罚的考量与法律的震慑
尽管徐佐的犯罪情节极其严重,但法院在量刑时仍考虑了部分从轻情节。例如,他在受贿犯罪中存在部分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此外,他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这些因素使得法院在量刑时对其受贿罪部分予以从轻处罚,但最终仍维持无期徒刑的严厉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与威慑力。
金融反腐的常态化与制度化
徐佐案并非孤例,近年来,金融领域反腐持续高压,多家国有金融机构高管因贪腐问题落马。从银行、保险到证券、信托,金融系统的反腐风暴正在向纵深推进。这一方面得益于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使得监督更加精准高效;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国家对于金融风险防控的重视,金融腐败不仅损害国有资产,还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必须坚决遏制。
值得注意的是,徐佐案的审理过程公开透明,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充分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徐佐本人也当庭认罪悔罪。这种公开审理的方式,不仅保障了司法公正,也向社会传递了清晰的信号:无论职位多高、资历多深,只要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惩。
结语:金融从业者当以案为鉴
徐佐案的判决,再次给金融行业敲响警钟。金融从业者手握资金和资源,面临的诱惑巨大,但必须时刻牢记职业操守和法律底线。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除了加强内部合规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权力监督机制,防止“一把手”权力过大导致的腐败问题。
金融是国家经济的命脉,金融安全关乎国计民生。只有持续深化金融反腐,净化行业生态,才能确保金融体系健康稳定运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徐佐案的终结,不是金融反腐的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未来,金融领域的监督只会更严,法律的利剑只会更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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