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每日幸运签#
近日,重庆九龙坡区一家餐馆遇到一桩糟心事。十个人来聚餐,消费了一千两百多元,吃到深夜,最后只剩下一人。这人表示自己没钱付账,说请客的朋友已经走了。餐馆老板随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尝试联系组局的张某银,对方表示自己也没钱,需要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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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这位留下的张先生写下保证书,承诺次日付清餐费,还押了身份证。但第二天,钱没到账,人也联系不上。接受采访时,张先生称,自己确实作了承诺,也承认有责任,但觉得自己付钱就成了“冤大头”。而组局的那位朋友电话接通后便挂断。12月11日,餐馆以餐饮服务纠纷为由,向法院递交了诉讼请求,要求张某玻支付餐费。
对此,有网友觉得张某玻和组局者的行为实在丢人,没钱就不该组局聚餐,那些提前离场的人更是不负责任,典型的酒肉朋友,专门坑身边人。也有网友提醒,不要轻易写保证书,一旦写下就要承担相应责任,当时张某玻如果提议AA制,先付清自己那份,就不会陷入现在的局面,如今白纸黑字写了承诺,就该履行义务。还有网友认为,吃饭付钱是天经地义,这种行为已经不是简单的经济纠纷,甚至觉得该严惩组局者,也有网友觉得让最后留下的人独自担责不公平,应该让参与聚餐的人AA制分担费用。
张某玻在警方调解下自愿写下保证书,这份书面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他应当按照约定承担支付餐费的义务。至于张某玻和组局者张某银之间的费用分担问题,属于他们内部的约定纠纷,张某玻支付餐费后,可以再向张某银或其他聚餐人员追偿。餐馆选择起诉张某玻的做法合理合法,通过诉讼途径大概率能追回餐费。这起事件的核心是责任意识的缺失,组局者发起聚餐却中途离场且拒不付款,其他参与者默认这种“逃单”行为,留下张某玻独自面对,本质上是漠视他人和商家的权益。
这起餐费纠纷,折射出人际交往中的责任与诚信问题。聚餐消费本是基于信任的社交行为,无论谁组局、谁买单,参与其中就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找借口逃避。这也提醒大家,社交中诚信是底线,无论是朋友相处还是日常消费,都该坚守责任意识,口头约定也好,书面承诺也罢,一旦达成就该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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