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团伙长期组织“枪手”跨十余省市替考,涉案金额逾千万元,案件经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法院审理后,百余名作弊考生入职后被全部开除,全链条犯罪人员均受到法律严惩。12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披露了详情。
该案案情显示,2014年至2020年,被告人张某洁、陆某强、李某共谋组织考试作弊,以自身及被告人王某、杨某伶等数十名高学历人员为“枪手”组建替考“团队”,再招揽参加国家考试的被告人冯某伟、王某等数十名考生,提供“一条龙”替考服务。
这个案件有几个特点值得关注,其一,涉案地域广。“枪手”混入全国十余省市的考场。其二,作案次数多。代替考生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89次。其三,涉案人数多。仅通过作弊手段入职的考生就有百余名。另外,作案时间长。
该案件的最大看点是,涉案的全链条犯罪人员,“一个不少”受到法律惩治。被告人冯某伟等18人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构成代替考试罪。被告人张某洁等16人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告人黄某水行为构成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
另外,通过作弊手段入职党委、政府、公安、农村基层组织等部门的百余名考生,均被开除公职。至此,所有涉案人员要么“罪有应得”,要么“竹篮打水一场空”。这对想做“替考生意”的人起到震慑作用,也对想通过考试作弊入职的人是一种警示。
其实,对所有涉案人员就该“一个都不放过”。通过考试作弊入职的考生,违反了考场纪律,破坏了考试公平,自然要作开除处理。其他违法犯罪人员的行为均触犯了刑法,就应该被追究刑责。因为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利器,不能放过一个“坏人”。
虽然我国将考试舞弊入刑,各地也不断升级防舞弊措施,但要看到,无论是某些公务员考试还是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均出现过替考等问题。表面看,这与考试作弊组织人员无视法律规定,提供线上报名指导、制作虚假证件、线下替考等一揽子服务有关。
但根源在于,相关考试没有严格考场纪律,给了替考作弊的机会。比如,如果考场监考人员严格核实考生身份证件、准考证件,那么“枪手”持假准考证和身份证混入考场就难以如愿。百余名作弊考生能成功入职相关部门,说明整个审核体系存在漏洞。
因此,在依法严惩全链条犯罪人员以及开除作弊考生的同时,还应该追究相关考场监考人员失职的责任,因为严格核实考生和相关证件实现人证一致是监考人员最基本的职责,当监考人员放“枪手”一马,意味着监考沦为摆设,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如何汲取上述案件教训,防止替考事件再次重演,值得各有关考试的组织方深入思考。笔者以为,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从技术防范入手,如推行更专业的设备核验考生身份。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考场监考人员责任,尽量将“枪手”挡在考场外。
简言之,虽然对全链条犯罪人员依法惩治值得肯定,但事后惩治不能避免替考等舞弊行为对相关国家考试公信力的伤害。这需要加强对考试舞弊的前端治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