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高风险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2025年12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公告了关于组织修订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及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冷轧带肋钢筋等24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新颁布的通则和细则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原通则及相应细则同时废止。
上一版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冷轧带肋钢筋产品部分)于2024年6月25日公布并同时实施。和其相比,本次新修订的细则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
第四条,在发证产品定义、范围及单元划分方面,执行标准无变化,仍为GB 13788—2024。但本次细则完善了牌号及规格描述,便于审批工作开展。且自本细则实施之日2026年4月1日起,未获得上述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条,企业应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基本内容并无变化。但本次细则整合并完善了部分条件描述,其中第五点描述有较明显变化,本次细则要求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企业应当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有效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关于应具备的生产设备,本次细则根据工序流程调整设备顺序,涉及收线打捆设备(盘卷适用)即矫直及剪切设备(直条适用)。关于应具备的检验检测设备,本次细则根据标准进行了完善,减少了地秤这项主要检测设备。
此外,将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单独作为第七条列出,即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2024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属于淘汰类中的落后工艺生产装备和产品的有:单机产能3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第十条,本次细则整合优化了部分表述,明确了报告中的检验检测样品应由本次申请所涉及的生产线生产。将上一版中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覆盖原则第三点移动至第一点中,上一版的第二点表述进行了简化,即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应覆盖本细则附件1 规定的产品检验检测项目,同一批号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不得为多份检验检测报告的组合。此外,第三点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的时效性大幅缩短,由上一版的自检验检测报告签发日期起1年内调整为6个月内。第五点产品检验检测报告覆盖原则,删除了“同一单元申请同一牌号不同规格时,应分别提供最大和最小规格检验检测报告”这一原有表述,但直接体现于举例中,整合概况了部分原有表述,使内容更为精简。
在企业实地核查章节中,第十一条要求企业准备好《企业核查时需准备的书面材料清单》,其中上一版中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关制度文件清单”,本次细则修改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文件清单”。第十三条,在实地核查判定原则中,取消了上一版中的覆盖原则相关内容。
在第六章第十四条中,新版细则增加了证书许可范围的产品单元相关内容,在上一版冷轧带肋钢筋(普通钢筋混凝土用)基础上,新增了冷轧带肋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的相关内容。
本次修订统筹考虑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持与上位法修订的协调统一。严格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紧密结合冷轧带肋钢筋的产品特性和安全风险,对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要求进行明确、细化,确保条款修订具有高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完善技术要求、细化核查内容和要点,科学设置许可条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控能力。
回顾过去,在简政放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改革背景之下,2017年国家正式取消了对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要求,这一调整旨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在此后的几年间,多地冷轧带肋钢筋生产企业陆续投产,尤其在华中、华北及华东等地区。但因准入门槛明显降低,出现了相关生产企业规模大小不一,企业实力明显参差不齐的现象。
在过去的多年间,冷轧带肋钢筋产品抽检不合格率一直较高,尤其CRB550产品抽检合格率长期较低。据近几年相关抽检报告显示,冷轧带肋钢筋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横肋中点高和最大力总延伸率项目,不合格产品基本均为小微企业生产,质量问题主因为企业使用质量稳定性较差的热轧盘条或企业轧制工艺不过关。此外,因2017-2024年间取消了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管理,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企业缺乏必要的检验设备,产品未经检验即出厂销售等情况仍有出现。
2024年,国家重新要求办理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实施了冷轧带肋钢筋新国标,从推荐性国家标准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今年,各地已陆续完成国家抽检及地方抽检,是全面检查冷轧带肋钢筋新国标实施情况的重要手段。伴随着本次修订,明年4月起正式实施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将更有利于冷轧带肋钢筋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助力冷轧带肋钢筋产品更具有市场竞争力。
附:1-2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二)(冷轧带肋钢筋产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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