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日报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段乐盈)@各位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别忘了在认证周期内进行待遇资格认证,否则将影响待遇按时发放。12月1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郑州市发出“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及时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提醒”,对此工作进行安排。
以下四种情况需要认证:按月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
您可通过“河南社保”微信公众号、“河南社保”APP、“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郑好办”APP、“郑州人社·社保卡”微信公众号、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来源: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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