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在的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人一辈子活着也不过就是为了吃饱饭,穿暖衣服而已。真正让人生存下去的东西,除了粮食和衣物,其他的真的是附加品。所以,任何人糟蹋粮食,都应该专门设立一条罪状来追加处罚。否则,那些刚吃饱饭没有几天的人,就要想着花样糟蹋粮食了。
以前听说过著名舞蹈家舞台表演节目,用大米从舞台上空撒落冒充雨水的效果,就已经让人费解了。当然,舞台表演的大米可以循环使用,指不定他们吃不饱饭的时候,还会把舞台道具的大米煮了当饭吃。但是,你见过把50袋大米倾倒在鸭绿江里的愚蠢人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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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辽宁丹东市振安去一处江边,就有网友拍摄到这样奇葩的一幕,有两名女子站在江边,旁边堆放着50袋大米,行跪拜礼后将大米倾倒在江中。看到这一幕不由得让人后背发麻,是什么样的邪教,让我们的老百姓如此愚昧和愚蠢,要糟蹋粮食来完成所谓的心愿?
如果说她们纯粹是吃饱饭撑着了,完全可以把这些大米捐献给社会福利院和养老院,而不是浪费力气运到江边投放到江里。而她们跪拜的是什么性质,难道是小学课本里《河伯娶妻》,因为谎言闹得民不聊生,不如自己直接跳江还原,她信的是哪门子的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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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据鸭绿江边境派出所的人员表示,倾倒大米可能是一种还原性质的放生活动,虽不构成违法,但是涉及到浪费粮食,不予鼓励。听完这种解释让人不由得搞笑,如果连派出所都没有法律制止权力,那么普通老百姓就会以为是正常的应该的。我们只见过放生乌龟和鱼苗,没有见过放生大米的。
换句话来说即便没有法律规定,不能往江水里倾倒大米,但浪费粮食的行为违反公序良俗,派出所难道没有权利制造吗?你既然解释说往鸭绿江倾倒大米不构成违法,那么如果老百姓往鸭绿江倾倒垃圾,是不是也不构成违法行为了呢?人死了往鸭绿江撒骨灰也可以随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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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一袋袋的大米,说好听一点是自己在还原,说不好听一点就是在显摆。你有什么缺德事需要靠这种浪费粮食的行为来弥补,不是更加地证明了你干的事情是缺德带冒烟吗?如果你心存善念就是鬼神都惹不到你,如果你心怀鬼胎就是烧香拜佛也无用。
真正的放生是把活着的动物,从屠夫手里解决出来让其回归自然,我们还真的没有听说过拿大米放生的解释,可见鸭绿江边境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给大家科普了一个新的名词,大米倾倒鸭绿江是放生行为。你可以避开“还愿”的封建字眼,但不能把大米投江说成是“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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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跟帖留言称:“真想积善积德,可以直接送给贫困家庭。”而她们选择倾倒在鸭绿江,就是表示宁愿自己倒在江水里,也不让贫困家庭的老百姓吃上一颗大米。这种行为本质上是自私自利的,根本就谈不上内心向善,而只能说她们的行为是祈求鬼神赐予她们更多。
江西一名网友跟帖留言:“我记得小时候老人家就说过一句话,糟蹋粮食是要遭天谴的。这种行为更不不是行善,而是在作恶。看了让人心疼,老天爷会惩罚她的。”四川一名网友留言:“吃了几天饱饭,就分不清东西南北了,需在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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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一个奇葩的行为,遇到了一个奇葩的解释。我们从法律角度看,此事件确实处于灰色地带。警方明确表示“不构成违法”,因为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向江河倾倒粮食。但《反食品浪费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这为道德评判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对于这种糟蹋粮食的行为如果不及时出台相关法律,会让这种歪风邪气越演越烈,指不定还会往江水里扔猪羊小孩来还原了。法无禁止即为道理的说法,在这里是说不通的。央视频道的广告“光盘行动”,撞上这种“大米还愿“的新闻,真的是够魔幻的了。
大家对于这种拿50袋大米”放生“的行为,想问一下是放的哪门子生还的哪门子愿呢?封建迷信还要不要继续抵制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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