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颂文”这个名字火得一塌糊涂,就因为模仿张颂文在《狂飙》里的高启强,单场直播在线人数破2万,粉丝涨到近40万,1分钟广告报价直接飙到2万块。打开他的直播,三七分背头梳得一丝不苟,黑色西装上身,法令纹特意画深,连说话时下颌紧绷的小细节都学得一模一样,配上“强哥,项目没人支持咋办”的搭戏,恍惚间真以为高启强本人开了直播。这种模仿明星走红的网红,如今在网上一抓一大把,成了流量时代的特殊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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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小颂文”的爆火不是孤例,6早有一批模仿网红靠蹭明星热度赚得盆满钵满。之前火遍全网的ESO组合,简直是“明星复刻流水线”:“鹿哈”模仿鹿晗,“黄子诚”碰瓷黄子韬,“王二博”照搬王一博,连组合名都是照着EXO改的。这群人没什么原创作品,却凭着谐音艺名和相似造型,短时间内吸粉几十万,商演、直播带货一个不落,“鹿哈”甚至自爆带货7个月赚了3500万。还有模仿周杰伦的“粥饼伦”,因为长相酷似周董,卖鸡蛋灌饼都能被网友疯传;工厂工人“佛山电翰”,靠撞脸张翰的侧颜和魔性拧螺丝动作,粉丝量比张翰本人还多。
这些模仿者能走红,说白了就是踩中了流量密码。一方面,明星本身有巨大的国民度,模仿者相当于直接“借光”,不用花时间积累知名度;另一方面,他们摸准了观众的心理,要么靠“神还原”勾起情怀,要么靠夸张演绎博眼球。就像“小颂文”没搭旧厂街布景,反而用粉红背景搞团播,一边复刻高启强的神态,一边让众人围着跳舞,既蹭了角色热度,又符合短视频的娱乐属性,互动量动辄十几万条。更关键的是,背后有专业团队操盘,从妆造、剧本到变现,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让模仿从兴趣变成了一门赚钱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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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火得快,争议也来得猛,最大的问题就是侵权风险。律师说,刻意模仿明星的肖像、声音,还用来商业变现,很可能侵犯肖像权和著作权;像ESO那样用谐音艺名误导消费者,甚至构成不正当竞争。之前就有网红因为过度模仿杨坤被起诉,模仿王宝强的“王宝弱”,打着王宝强的名号商演,还连线马蓉博眼球,最后被索赔600万,只能实名道歉。而且这种靠模仿赚来的热度大多是“泡沫”,“鹿哈”改回本名凌达乐后,流量直接暴跌;很多“小范冰冰”“小赵丽颖”,改名后就迅速被观众遗忘,毕竟观众爱的是原版明星,而不是没有灵魂的“复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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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深思的是,这种模仿风潮正在消解原创的价值。张颂文为了演好高启强,深入观察生活、打磨细节,走红后还在新剧里刻意摆脱角色标签,苦练古琴和语速。而模仿者们只需要照搬外形和神态,就能轻松收割流量,这难免会让更多人想走捷径,忽视原创的重要性。其实真正能长久的,还是有自己特色的内容:“粥饼伦”没放弃卖鸡蛋灌饼,反而靠“明星脸+烟火气”圈粉;木工师傅“商城小谢”撞脸杨烁后,依然坚持在工地干活,反而赢得了网友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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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本身不是坏事,像综艺里的模仿秀,更多是出于致敬和娱乐。但如果把模仿当成投机取巧的工具,靠蹭热度、打擦边球牟利,既走不长远,还可能触犯法律。流量终究是暂时的,原创才是立身之本。希望这些模仿网红能明白,借来的光环再亮也不属于自己,只有走出属于自己的路,才能在流量浪潮里站稳脚跟,而不是成为转瞬即逝的“网红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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