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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美遇害的小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庭里,随着法槌落下,持续七个多小时的二审庭审当庭宣判,维持了一审对三名被告人的判决。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网红“罗大美”遇害案进行二审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裁定:驳回余金生、沙玉姣、杨恒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主犯余金生犯抢劫、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这起发生在2023年7月的残忍案件,经过两年多的司法程序,终于迎来了关键性的法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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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美演出照
01 终审
2025年12月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罗大美”遇害案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七个多小时,法院当庭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三名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中,余金生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判处死刑;沙玉姣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杨恒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对三被告人还依法适用了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余金生的死刑判决将按程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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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美工作照
02 恶行
时间回溯到2023年7月初,一场早有预谋的犯罪开始实施。
余金生因长期赌博急需用钱,知道网红“罗大美”(本名尚某锋)经济状况较好,便与同居女友沙玉姣及杨恒多次商议抢劫、勒索钱财。
杨恒受余金生指使,多次约见尚某锋未果,直到7月5日晚,通过微信将尚某锋诱骗至余金生住处。随后,余金生将尚某锋手脚捆绑控制,伙同沙玉姣驾车将其转移至南召县一闲置平房内。
在控制期间,余金生和沙玉姣多次对尚某锋进行威胁、恐吓,胁迫他向沙玉姣转账二百余万元。然而,即使在获取巨额财物后,余金生并未放过被害人。
7月7日凌晨,余金生在与尚某锋独处期间,采取用衣服勒颈部、短刀割刺颈部等方式将尚某锋残忍杀害,并将尸体掩埋于附近红薯窖内。
作案后,余金生和沙玉姣返回南阳,抛弃了作案工具和尚某锋的衣物,余金生甚至还返回现场对掩埋尸体的红薯窖再次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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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接受采访
03 狡辩
2025年2月28日,案件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第一次开庭时,三名被告人的表现令人震惊。
据尚某锋的妹妹尚女士介绍,三名被告人全部当庭翻供。
主犯余金生辩称,被害人尚某锋的转账“非其强迫,而是尚某锋自愿”。对于使用编织袋致使尚某锋窒息的指控,余金生称系“意外”。
更荒唐的是,对于尚某锋脖颈被刀割刺一事,余金生竟称是“因为想割开编织袋再看看‘朋友’尚某锋”。
司法鉴定报告明确显示:尚某锋颈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及锐器作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或(并)颈动脉离断、颈椎分离死亡。
面对确凿的证据,被告人的狡辩显得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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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煎熬
案件发生后,尚某锋的家人陷入了漫长而痛苦的等待中。直到2025年12月3日,即二审开庭前两天,罗大美的遗体仍存放在殡仪馆,遇害两年多仍未下葬。
小尚和父母去殡仪馆悼念哥哥时,“隔着大门,看不到什么”,只能寄托哀思。司法部门曾建议家属先保留遗体,家人计划等二审结果出来后,再将罗大美带回老家安葬。
家庭的经济支柱骤然倒塌,生活被彻底改变。小尚一边要兼顾读研,一边要为哥哥的案子奔走。父母以十多亩地的耕作为生,种植花生、红薯、小麦等农作物,收入微薄。
小尚回忆,凶手曾继续用哥哥的支付宝花呗花了2.5万元,这笔钱后来由家属偿还。哥哥遇害后,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中断,生活按下了暂停键。
05 正义
在二审庭审中,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
针对余金生翻供的情况,出庭检察员当庭播放了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各方围绕案件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余金生的检举揭发是否构成立功,原判认定的主从犯及量刑是否适当等进行了充分辩论。
法院经审理认为,余金生主动提起抢劫犯意、预先准备作案工具、指挥策划并具体实施抢劫犯罪,系抢劫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在劫取财物后,余金生又另起犯意,杀人灭口,藏尸灭迹,主观恶性极深,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虽有立功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对另外两名被告人,法院认定沙玉姣在抢劫犯罪过程中积极主动,参与预谋并实施了盯梢、看管被害人、提供收款账户、作案后毁灭罪证等行为,亦系抢劫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杨恒事前参与预谋抢劫,诱骗被害人至余金生住处,但未参与后续抢劫及分赃,在抢劫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系从犯。
二审宣判后,小尚和家人计划将罗大美的遗体带回老家安葬。那口黑暗的红薯窖,曾是他生命终点的人间地狱,如今终于可以被尘封在记忆深处。
小尚仍保留着哥哥所有的遗物,有时会穿着罗大美的衣服去学校或直播,“表达一种思念”。对她而言,哥哥从小到大一直在付出,而她“还没回报他,就永远失去了他”。
法律最终给了受害者家属一个满意的结果,也让百万粉丝的“罗大美”在另一个世界,能够真正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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