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12月8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在桃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正式开庭,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智勇任审判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鲁斌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以“头雁”姿态聚焦生态司法保护,用法治力量为青山绿水筑牢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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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3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杨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谋利为目的,将购买的位于桃源县龙潭镇某山上农户的林木采伐后出售。经鉴定,杨某无证采伐活株树木423株,采伐活株蓄积41.59立方米。杨某的行为破坏了森林资源,对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杨某犯滥伐林木罪,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人量刑建议适当,当庭采纳该建议并作出一审判决。杨某表示服从判决,将在缓刑考验期内参与生态修复志愿服务。
法检“两长”同庭办案是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履行院长带头办案职责,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桃源法院将持续发挥院长带头办案的示范作用,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获利,全范围多层面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曾苑苗
编辑: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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