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烟台加快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从39平方米提高至43平方米,加快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
01
抓住房保障提标扩面
筹集、配租公共租赁住房8560套,发放2.1亿元、5.6万户(次)租赁补贴,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筹集配租配售型保障房7600余套、人才公寓1.3万套,有效满足新市民、新青年以及各类人才等过渡性住房需求,持续完善“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梯次住房供给模式。
02
抓“好房子”优建优供
加大“好房子”供给,按照“定标准、出规范、推项目、优结构”的整体思路,在省内率先制定包含350余项细分标准的高品质住宅建设指引,3年谋划80个1032万平方米项目,已启动52个805万平方米项目建设,综合去化率达到65%以上,15个项目入选省级高品质住宅试点,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持续强化政策支撑,分批次出台114条促发展政策措施,包括发放9000万元购房“消费券”等促消费政策29条、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30条、支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政策55条,累计降低企业开发成本700元/平方米以上,提高综合得房率到100%以上。近期,将出台支持住房“以旧换新”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群众购房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持续拓展住房消费场景,全国率先开展“群团购”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常态化开展特色营销活动,每年举办的中国(烟台)住博会和高品质住宅发展论坛,成为业界较有影响力的会展品牌。
持续提升服务质效,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撑作用,截至10月底,全市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560亿元,较“十三五”末增加740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983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80亿元,较“十三五”末分别增加486亿元、310亿元。
建立房地产融资议事协调机制,推动138个项目纳入“白名单”,总授信额度172亿元,已放款132亿元。全力推动房地产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将全流程审批时限由120个工作日压减至最短76个工作日。
03
抓“老房子”提质焕新
完成4.9万套棚户区改造、1662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50万户居民。实施2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完成6万户非直供电改造、启动717部老旧住宅电梯更新。以开展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国家试点为契机,建立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土地出让成本“三位一体”资金保障体系,构建起“体检先行、业主主导、补贴推动、保险补充、运转有效”的房屋安全运维保障体系。
来源:烟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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