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还我清白!”12月4日,张伟收到新野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感慨道。原本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立案的他,得益于新野县检察院穿透式审查,最终案件从“刑事案件”转为“行政处罚”,一起冤错案得以纠正。
发票存疑:纸面合规背后藏猫腻
2025年3月12日,新野县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受理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张伟寻衅滋事案。案情显示,张伟与李飞因旧怨厮打,张伟砸烂李飞轿车前挡风玻璃,价格认定损失2403元,达到寻衅滋事罪2000元的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承办检察官审查证据时,发现关键疑点:李飞提交的4S店维修发票与报价单金额虽然吻合,但维修项目与车辆受损部位存在隐性脱节。“书面材料看似合规,但实际维修是否真实发生?”带着疑问,检察官胡怀先摒弃卷宗审查模式,启动亲历性调查,会同公安机关直奔开具发票的4S店。通过核查维修记录、询问工作人员、调取微信聊天记录,真相初露:李飞在该4S店获取2600元报价单后,认为价格太高,便在个体汽修店以1300元完成修理。
深挖彻查:“移花接木”伪证现原形
李飞被侦查人员告知1300元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竟采取“移花接木”手段,报复刑满释放的张伟。他再次到该4S店办理了2600元车辆保养,并将保养发票、维修报价单及车辆受损图片等相关佐证资料提交陕西众信资产价格有限公司进行鉴定。以此,该公司出具了2403元的鉴定结论。
针对侦查人员未全面收集无罪或罪轻证据的问题,新野县检察院于2025年3月19日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并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要求重新进行价格认定,进一步侦查揭开了被掩盖的真相。这一举措既监督了侦查活动合法性,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践行了最高检“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司法精神。
鉴定反转:刑事撤案彰显司法公正
2025年5月2日,经公安机关委托,新野县价格认证中心依据市场价值和材料折旧率重新认定,涉案车辆实际损失仅771元,未达刑事追诉标准。新野县检察院当即制发检察意见书,监督公安机关撤销刑事案件。5月16日,公安机关将案件转为行政案件,对张伟作出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同时,检察机关启动另一重监督:李飞提供虚假证据涉嫌伪证犯罪。后经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期间,李飞取得张伟的谅解。2025年11月5日,李飞因伪证罪获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河南法治报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汪宇堂 黄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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