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和中心城区实行双稳落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成都“12+2”核心区域落户政策进行重要调整。新政策突出“稳定居住、稳定就业”的“双稳”导向,大幅简化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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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征求意见稿,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这14个区域,持有有效居住证并在成都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可直接申请落户,不再受居住证积分制度限制。
符合条件的人员,若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有合法稳定住所,可落户至该住所,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也可按政策随迁。若无合法稳定住所,则可落户至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的公共集体户。
申请材料方面,需提供入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购买省级社保者需额外提供在蓉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以及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办理方式上,申请人可选择线下前往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或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
此次政策调整的背景,是成都为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吸引人才而推出的举措。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日,公众可通过指定渠道提出意见建议。若新政正式实施,现行的《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将同步废止。(赵蝶)
编辑:赵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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