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的镇江已是南京国民政府的江苏省会,此时的镇江县长是孔宪铿。此人于1929年-1930年担任镇江县长,据说是孔子家族后裔,抗战时期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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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县长孔宪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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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28年秋季,南京政府就明令全国禁娼。但由于社会现实情况,导致收效甚微,甚至使得行业更加混乱,“官娼”大量变为失管的“私娼”,流动性加大,社会危害加剧(治安、疾病方面)。
镇江当时处于江苏南北的交通要道,客货中转带来了大量的城市服务业需求,以至镇江成了全国娼妓业中排得上号的“大码头”,籍贯江南的“苏帮妓女”和籍贯江北的“扬帮妓女”在这里汇集斗法,今天看来着实尴尬。
那时镇江“后街”就是银山门一带的一个超大型红灯区,包括万家巷、龙王巷、小街、民国春街、魏同兴巷、贾家巷、板壁巷等等都是这一片区的组成部分。《镇江指南》、《江浙旅行记》等书中对镇江泛滥的娼妓业都有记载描述。
由于根本无法有效查禁这个行业,现实上越禁麻烦越多、越禁隐性危害越大。于是1929年初,江苏省政府在省会镇江召开全省六十一县庶政会议时,镇江县长孔宪铿一本正经的提出了“复娼”议案。此议案在会上一经提出,当场就有其他县长起立表示赞成。
镇江县的这个“复娼”议案在会议上被省主席保留,交给江苏省民政厅第五科核议,最终呈报给江苏省民政厅厅长裁夺。
当时新闻报纸还比较开放,有报刊发表议论谈到:首都南京严格禁娼后,大量的秦淮河妓女都跑到隔壁的镇江“再就业”,以至于星期六放假,首都南京的很多大小官员就会跑到镇江“过周末”。他们怀疑镇江县长的“复娼”议案有这个方面的现实影响。
至于我们镇江孔县长的恢娼提案内容,其言论的立足点是官娼表面禁绝后,私娼变得异常发达。认为这个行当有天然的供求关系,根本管不住。提案中写道“与其学英美之空谈高调,侈言禁娼。而遍地私娼。不如采取欧洲大陆之娼妓管理制度”。
镇江孔宪铿县长提出如下管理办法:
1、娼妓指定地点居住,必须进行登记,未经同意不得外出。
2、实行从业体检制度,第一次得病给予治疗,第二次得病取消从业资格。
3、派警员在指定区域巡逻,监督监视娼妓经营场所。
4、禁止卖身逼娼、长期包娼。
其认为这四项举措执行后,一是可以隔绝娼妓与良家妇女、二是可以有效阻隔疾病的传播、三是警察监管后,“好自为之”的良民会自觉对这些场所敬而远之。
当然娼妓业的存在本身,是一个社会经济问题,孔宪铿县长的观点属于“变堵为疏”,从社会角度来看举措也还是比较片面,以至当时也遭到了很多人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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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者、批评者认为,如果不解决这些娼妓的改行出路问题,只是一味的管控,实际依然没有办法解决“私娼”的泛滥和膨胀。
他们提出了几条新的意见:1、设立手工业场。2、筹办技能训练所。3充实女子职业。4、给予其自由从良的择偶婚配权。5、对经营私娼的老鸨重判。
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施行积极的“废娼”,而不仅仅是消极的“复娼”。不然只能是“南京禁娼,伊们就跑去镇江、苏州、上海、汉口....等到镇江禁娼,伊们又跑往扬州、无锡”。而在贺萧的 《危险的愉悦》一书中,提到1930年代苏州一带的一些乡间,做这行被当成一种“过上好日子”的途径。
最终,民国时代的“禁娼”运动,在社会和经济问题的拉扯下,抗战全面爆发前就以完全的失败告吹。直到1956年“三大改造”之后,也只被短暂压制了20多年,直到今天依旧是个老大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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