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定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导游执业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主动担当作为、精准施策发力,通过强化执法检查、深化警示教育,构建“执法监管+教育引导+数据支撑+制度保障”全链条整治格局,持续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为全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有序的市场根基。为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定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选取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第二批),现予以公布。
案例一:李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甘肃某某国际旅行社定西分公司在2025年8月16日至8月19日在组织的甘南兰州5日环游旅游团中,经查明李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定西市安定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李某某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全某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甘肃某某国际旅行社定西分公司在2025年8月16日至8月19日在组织的甘南兰州5日环游旅游团中,委派导游全某某开展导游活动,经查明全某某因其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定西市安定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全某某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撤销甘肃某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渭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甘肃某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无固定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无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旅游行政许可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定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同意,依法撤销甘肃某某旅行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案例四:撤销渭源县某某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渭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渭源县某某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无固定经营场所及必要营业设施、无经营管理人员及导游且长期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
渭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旅游行政许可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经定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同意,依法撤销渭源县某某旅行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来源:当归定西〡编辑 整理: 掌上陇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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