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2月,北京西长安街一间临时租来的事务所里,三名会计围着账本直摇头。现金流断档,借款利息飙到24%,但买设备、付工资的凭证却东缺西漏。更怪的是,同一家企业名下竟跑出了二十多张银行账户。几天后,一份报告摆到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桌——线索的中心人物叫沈太福。
那时“公司热”正炙手可热,谁手里握着“高科技”概念,谁就能从社会散户那里撬出资金。沈太福原籍吉林,1984年在长春注册“长城科技”,设备、技术都不多,却善于包装。两年后他南下京城,借30万元重新挂出“长城机电技术开发公司”的牌子,名义依旧是节能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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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他碰到了真正的技术——屈维谦研发的“逆变型无整流子三相换向器电动机”。沈太福花小价钱买下专利,立刻把名称改成更拗口的“内反馈可控硅串级调速器”,将原设计人从文件里抹去。翌年春天,他摇身变成“发明人”,成功向海淀区工商银行贷款五千万元。
钱到手并没有投入生产,倒是一条更轻松的路子打开了——高息集资。沈太福向外宣称:谁投款,年息24%,合同写明,一年即可收回本息。初期应者寥寥,他索性把招募场地搬到海口的歌舞厅,对“伴舞小姐”许诺5%回扣。短短二十天,两千万元滚进账户。尝到甜头后,长城公司全国广设办事处,用同一份技术合同吸金,很快突破十亿元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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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投资者壮胆,沈太福在钓鱼台国宾馆砸下重金开鉴定会。数位专家在简略图纸上签字:节电率可达70%。第二天,多家报纸整版转载。夸张数据、耀眼标题,再加部长级会场的包装,让不少退休干部、返乡华侨把毕生积蓄交了出去。
有人仍心存疑虑。屈维谦从报纸上看到那台熟悉的电机,冷笑一声:“名字换了,原理一点没变。”他向媒体递材料,却连吃闭门羹。彼时广告收入可观,谁也不愿放弃这只“肥羊”。
集资速度越快,窟窿越大。业内人士算过一笔账:当时全球工业利润率普遍不足15%,沈太福若真兑现24%利息,每年要新增两亿多纯收益才够填坑。实际上,长城公司三年仅卖出电机六十台,营收不过六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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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下半年,一连串可疑转账引起央行监管系统警觉。沈太福开始“洗包装”:一次缴税一千一百万元;再让关联公司开两亿元假发票,制造产能旺盛的幻象;同时筹划把投资款整体改成内部股票——一旦成功,投资人风险自担。
监管雷霆终落。1993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告,认定长城公司“变相发行债券,风险难控”,责令限期清退。账户随即冻结。沈太福却在记者会上抬价自救:“年息从24%提到48%,政府不让做生意我就外资拍卖!”话音刚落,他私下办妥假身份证,准备南逃。
3月的一天,北京首都机场安检口,工作人员对照证件问:“这身份证真是您的吗?”沈太福愣住三秒,低声回了句“假的”。密码箱里搜出另外两张假证,他再无话可说。当天,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集资、贪污、行贿将其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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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持续两个多月,任务艰巨。查账员通宵比对转账流水,追缴每一笔外流资产。一次夜里,办案人员在角落里翻出一张空头支票,顺藤摸瓜追回价值三十六万元的多媒体器材。和这点数字相比,十余亿资金的去向更显沉重。
各地分公司随后进入拍卖程序。监管部门强调不得压价、不得暗箱。拍卖大厅人头攒动,评估组重算折旧,律师现场公证。资产成交率高于预估,为后续清退提供了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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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终判决:沈太福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执行死刑,个人财产全部没收。公告贴出那天,仍有投资者守在法院门口,手里攥着发黄的“技术开发合同”。他们不是等结果,而是想弄明白——24%年息的承诺,为何会像肥皂泡一样破灭。
九十年代的资本市场刚起步,监管工具不完善,社会融资需求旺盛,机会与陷阱并存。沈太福抓住了信息不对称,也暴露了监管空白。案件尘埃落定后,金融部门对非法集资的警示教育迅速铺开,“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红线,第一次走进寻常百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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