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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春监管分局的罚单,像一把钥匙,打开了邮储银行两家支行内部管理混乱的潘多拉盒子。
一名信贷员挪用超百万资金后逃匿,留下90余万元窟窿;另一名信贷员伪造全套虚假资料诈骗银行贷款172万元,同支行员工和支行行长集体失守为其打开“绿色通道”......
金融监管总局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邮储银行因相关贷款业务、互联网贷款业务等管理不审慎被罚没2791.67万元。
而在基层,更具体的内控漏洞正通过刑事案件的审判逐渐暴露。4人因此获刑,其中包括一名支行行长。
罚单背后
监管罚单往往只是银行内部问题的冰山一角。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春监管分局最近的一张罚单,直接将邮储银行三名员工推至台前。
杨某某、闫某某和冯某某,这三位原邮储银行员工因“内控管理不到位”受到不同程度的禁业处罚。
金融研究院通过裁判文书网深挖发现,杨某某被罚背后,不仅藏着一桩涉案金额超百万的挪用资金案,还暴露了该支行内部“集体失守”的管理乱象。
更令人震惊的是,闫某某和冯某某所在的邮储银行伊春市乌翠区支行,不久前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
在第一桩挪用资金案中,时任嘉荫县邮储银行信贷部经理的李某丹证实,杨某某在工作期间,办理的多为农户联保贷款。
案件的关键细节揭露了令人震惊的管理漏洞:双兴镇支行业务专用章为银行信贷业务章,由前业务部主任张某磊管理,但因所有信贷员均在同一办公室工作,用章可“自取自用”,完全脱离了规范的审批监管流程。
更严重的是,营业部主任卢某某证实,信贷员持农户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开户时,仅凭“同事信任”即可办理,完全绕过了客户身份核实的核心风控环节。
从这些细节不难看出,杨某某的长期违规操作并非“单兵作战”,而是依赖于银行在岗位制衡、用章管理、业务审核、人员监督等多个环节的全面失守。
与杨某某单人作案不同,闫某某、冯某某背后,牵扯出一桩更具破坏性的刑事案件,该案还将时任支行行长王某卷入其中。
案件的核心人物闫某某,通过“职务便利+信任裹挟”构建了完整的犯罪链条。
根据刑事裁定书披露,其罪行始于一次“暗箱操作”。2011年,他在担任信贷员期间,通过伪造贷款结清单等手段,挪用客户还贷资金32万余元。
随后,他的犯罪行为进一步升级。2012年3月至2015年1月期间,他利用同事冯某某对其的信任,伪造全套虚假贷款资料,以11人的名义,先后从邮储银行伊春市分行诈骗贷款172万元。
监管态势
邮储银行的内部管理问题并非个例。今年3月,邮储银行重庆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虚增规模等问题被罚款260万元。
同月,新疆石河子分行和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支行均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分别被罚30万元。进入年中,6月至7月期间,河北省分行因违反账户管理、反洗钱规定等被罚221万元。
在更高级别的领导层面,邮储银行湖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雪松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当前金融监管态势严峻,2025年9月全月,银行业合计罚没金额已超过3.6亿元。
对于金融监管总局的处罚,邮储银行已作出回应。该行表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和2024年对邮储银行开展了相关检查,并于近日就有关问题下达了处罚结果。
邮储银行称,该行高度重视监管意见,按照监管要求有序推动整改。同时,该行始终将监管检查和指导作为促进各项业务合规发展的契机。
通过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强化执行、改进系统等措施,不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优化和内控管理水平提高。
该行表示,下一步邮储银行将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实体经济。
一审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判令其继续追缴88.1万元挪用资金。而闫某某身犯挪用资金罪与贷款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冯某某、王某因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二年(缓刑三年)。这四人的职业生涯随判决一同画上句号。
从基层信贷员到支行行长,再到省级分行一把手,邮储银行的内控漏洞呈现系统性特征。
随着金融监管力度持续加强,银行传统管理模式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内部控制的每个环节都不容有失,否则一个漏洞就可能导致整个系统的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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