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公元前209年7月,咱们的主角——陈胜和吴广这对“农民兄弟”在大泽乡(今安徽宿县附近)点燃了一把火,拉开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的帷幕。要知道,这场起义的领头人,竟然是两个平头百姓:陈胜,一个穷得叮当响的农民,和吴广,一个同样出身贫寒的乡下汉子。可别小看他们,这两人可是“草根逆袭”的代表人物!
陈胜虽然只是个“没背景”的农夫,但他心里那股子“想干一番大事业”的劲头,绝不输那些皇族贵族。曾经,他还和身边的兄弟们说:“苟富贵,勿相忘。”意思就是说:只要我能富贵,大家都别忘了我。可惜,他的伙伴们对他的理想只是一脸懵逼,嘲笑他“做梦去吧”。陈胜不服气,反驳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意思是:你们这些小鸟,怎么懂得大鸟的志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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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陈胜和吴广关系铁得很,两人一拍即合,带着九百多贫苦的戍卒(也就是守边的士兵),准备走一条“反秦”的道路。可天不作美,下起了大雨,路不好走,队伍迟到了几天。按理说,迟到就要挨批,但他们心想:如果按规矩办事,迟到必死无疑,不如直接造反!反正秦二世那皇帝也不怎么样,比起他那“奢侈腐败”的老爸始皇帝,简直就是“穷奢极欲的败家子”。
当时,秦二世的统治比起始皇帝时,简直是“穷得叮当响”。宫殿更奢华,法令更苛刻,但威望呢?早就没有了。天下百姓都觉得:活不下去了!陈胜敏锐捕捉到这些“哀嚎”,觉得时机已经成熟——反正也迟了,反正也没人能管得了他们,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造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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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陈胜和吴广开始密谋。他们决定先用点“迷信”手段,迷惑士兵,让他们相信“反秦必胜”。陈胜想了个绝招:在绸子上写下“陈胜王”三个大字,然后把绸子塞进买来的鱼肚子里。吃鱼的人发现了绸子,顿时震惊得“哇哇叫”。这“神奇的鱼绸”成功激发了士兵们的“逆反”情绪。
紧接着,吴广半夜跑进神庙,提着灯笼,用狐狸叫似的怪声喊:“大楚兴!陈胜王!”结果,这九百多戍卒们全都被“神奇的信号”吓得“拜倒在神像前”,纷纷敬畏陈胜。
时机一到,吴广还故意激怒押送士兵的秦军官,然后和陈胜一合计,杀掉了那个“挡路的官”,开始了真正的“造反大业”。他们喊着:“现在都已经迟了,按照秦律,我们全都得死!反抗,是唯一的出路!”士兵们一听,也觉得“反正都要死了,干脆拼一把”,于是纷纷响应。
其实,所谓“失期当斩”的命令,可能是个“假消息”,但士兵们相信了,这就说明他们对秦朝的统治已经“忍无可忍”。陈胜还用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点燃了士兵们的“逆天之火”。意思就是说:我们平民百姓,难道就不能出人头地?我们也能当“王”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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