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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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大美乐比萨沪下阿姨招商构成侵权##沪下阿姨冰雪蜜城山寨广告层出不穷#】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发帖称,在广西桂林街头发现一家名为“大美乐披萨”的门店,其LOGO与知名比萨品牌“达美乐”高度相似,仅在原LOGO上多了一个点。记者搜索发现,该“大美乐比萨”已被多个地图软件收录。12月1日,楼盘销售中心工作人员回应称,该门头并非真实营业门店,而是用于招商宣传的展示道具;达美乐官方客服明确,目前桂林暂无已营业门店,相关情况已记录并将上报。记者搜索发现,类似情况在全国多地皆有出现。据媒体此前报道,广东广州番禺区一条街道边,有一排“山寨广告位”。广告位上分别写着“沪下阿姨”“冰雪蜜城”“塔乐汀”等多个具有高识别度但非正规品牌的广告牌,但广告牌下方门店仍是毛坯状态。开发商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使用与知名品牌近似的商标进行招商宣传,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主任吴学联律师表示,该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即便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详情(全媒体记者 朱婵婵 视频 郝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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