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的石女士带3岁儿子逛商场时,被童模海选负责人“夸上天”,脑子一热交了15800元培训费签约童模。可刚签完合同,丈夫就坦白自己已经失业,家庭收入断了的石女士急着全额退款,却被合同里“扣30%违约金”的条款吓慌。这事到底谁有理?石女士能要回全部钱吗?本文结合《民法典》条文,拆解消费维权的关键,再看看网友们怎么说,最后聊聊大额消费该避哪些坑。
一、一顿夸赞冲昏头,1.58万签约童模,回家就翻车!
“你家娃长得太精神了!眼睛又大又亮,走T台绝对有范儿!”浙江宁波的石女士怎么也没想到,逛个商场能被人这么夸,还差点改变了“全职妈妈”的生活轨迹。
那天,石女士带着3岁的儿子,和丈夫一起在商场散心。刚走到中庭,就被一位自称“童模海选负责人”的女士拦住了。对方盯着孩子左看右看,把孩子夸得天花乱坠,说孩子不仅活泼可爱,还特别有“上镜感”,是块当童模的好料,邀请孩子当场试镜。
石女士平时就觉得儿子喜欢唱歌跳舞,挺有表现力的,便心动了,让孩子试了试。可第一次试镜没通过,正当她准备放弃时,对方又说“还有复试机会”,让她带孩子录段音、再走一遍T台。这次,一位“老师”看完当场拍板:“太好啦!完全符合我们的要求,可以签约!”
对方还绘声绘色地说,当了童模不仅能提升孩子的自信心,还能接商演、拍广告赚钱,相当于“给孩子铺条星光大道,还能补贴家用”。这话彻底戳中了石女士的心,虽然15800元的培训费对这个普通家庭来说不是小数目——她自己没上班,全靠丈夫做汽车配件的工资支撑家用,但她一咬牙,还是签了合同,当场交了钱。
可万万没想到,签完合同刚走出商场,丈夫就吞吞吐吐地坦白了:“其实我不是休年假,我已经失业好几天了,怕你担心才没说。”这句话像一盆冷水,瞬间浇醒了石女士。家庭收入突然断了,日常开销都成了问题,这1.58万的培训费简直成了“天价负担”。她立刻联系童模公司,要求全额退款,可对方一直拖着不给明确答复。
更让她慌的是,她翻出合同一看,上面写着:“签约后到上课两个月内,乙方(石女士)提出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扣除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30%就是4740元,这对现在的她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走投无路的石女士,只好求助了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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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拆解:签了合同就不能退?违约金必须给30%?
很多人可能会说:“合同都签了,钱也交了,反悔就是违约,扣违约金天经地义!”但事情真的这么简单吗?咱们结合《民法典》好好说道说道,其实这里面有两个关键问题。
第一,石女士能以“丈夫失业”为由全额退款吗?
根据《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遵循诚信原则。石女士和童模公司是自愿签订的合同,而且合同内容没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从法律上来说,这份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那石女士能不能单方解除合同呢?《民法典》第563条列出了法定解除合同的几种情形,比如不可抗力、对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而“丈夫失业、家庭经济困难”,并不属于法定的解除理由,也不符合合同里约定的解除条件。所以,从法律层面看,石女士单方面要求全额退款,确实没有直接的“硬依据”,如果强行解除合同,理论上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30%的违约金必须全额支付吗?
这就是关键所在!很多人以为合同写了违约金比例,就必须按这个数给,但其实不是。《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明确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咱们来算笔账:石女士刚签完合同,还没开始上课,童模公司几乎没有产生任何实际损失——既没为孩子安排师资、占用场地,也没准备教材,说白了就是“收了钱还没干活”。这种情况下,合同约定的30%违约金(4740元),就属于“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如果双方闹到法院,石女士完全可以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甚至可能只需要承担一点点象征性的费用,或者不用承担违约金。
简单总结一下:石女士单方毁约确实理亏,但公司要扣30%违约金也站不住脚。最合理的方式,还是双方协商解决,毕竟公司没什么损失,硬扣钱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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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友热议:有人骂宝妈冲动,有人替她喊冤!
这事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吵翻了天,观点分成了两大派,各有各的道理。
支持石女士:公司不该趁人之危,退款合情合理!
“这明显是童模公司套路深!先把人夸晕了冲动消费,人家家里出了变故,又没上课,凭什么扣钱?”一位网友愤怒地说。
还有网友分享了类似经历:“我之前也被美容院的人夸皮肤好,脑子一热办了1万多的卡,回家就后悔了,还好没消费,最后闹了半天退了全款。这种冲动消费后没产生实际服务的,就该全额退!”
不少宝妈也共情道:“全职妈妈本来就没收入,全靠老公撑着,老公失业了肯定慌啊!1.58万对普通家庭来说不是小数,公司要是有点良心,就该全额退款。”
反对石女士:成年人要为自己的决定负责!
“签合同的时候脑子去哪了?自己冲动消费,又不是公司逼她的,现在家里出事就反悔,有点不讲道理吧?”有网友反驳道。
还有人觉得违约金条款没问题:“合同是双方自愿签的,既然写了违约金,就该按合同来,不然合同还有什么用?不能因为自己家里出事,就破坏规则。”
另外,也有网友关注点不一样:“现在很多童模公司都是骗局,先收高额培训费,根本没什么商单,宝妈本来就该多留个心眼,别被‘孩子能赚钱’的话骗了!”
其实,网友们的争论核心,本质上是“情理”和“法理”的碰撞。从情理上,石女士的遭遇确实让人同情;但从法理上,她单方毁约也是事实。不过好在,最终石女士和童模公司通过协商解决了此事,她对结果也很满意,至于具体退了多少,虽然没细说,但大概率是没扣30%违约金的。
结论:大额消费别冲动,这些“坑”一定要避开!
石女士的经历虽然有惊无险,但给我们所有人都提了个醒:大额消费,千万别脑子一热就下单!
首先,大额消费前一定要和家人商量。像石女士这样,没跟丈夫沟通就花掉1.58万,不仅容易引发家庭矛盾,还可能因为信息脱节(比如不知道丈夫失业)导致后续麻烦。不管是报培训班、办卡,还是买贵重物品,多和家人商量一下,既能避免冲动,也能评估家庭的实际承受能力。
其次,签合同前一定要仔细看条款。很多人签合同的时候,被对方催得急,或者觉得“大家都这么签,没问题”,就草草签字,根本不看违约金、退款条件这些关键条款。等到后悔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掉进了“合同陷阱”。记住,不管对方怎么催,一定要逐字逐句看合同,尤其是涉及钱的部分,不清楚的一定要问明白,甚至可以录音留证。
最后,遇到消费纠纷别慌,学会用法律维权。如果像石女士这样,没享受服务就想退款,对方又漫天要价扣违约金,千万别自认倒霉。根据《民法典》,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只要没产生实际服务,就算违约,也可以要求降低违约金,甚至通过协商、投诉、起诉等方式维权。
石女士的事情解决了,但生活中还有很多人可能会遇到类似的冲动消费纠纷。你有没有过冲动消费后后悔的经历?你觉得这种情况下,商家应该全额退款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和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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