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12月2日晚间,宝新能源(SZ000690,股价4.32元/股,市值94亿元)披露,公司实控人叶华能当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叶华能因未如实告知宝新能源股份代持情况,将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此外,部分代持股份出售还涉及违规减持,广东证监局拟对叶华能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554.29万元,并处罚款1000万元。
今年3月,因叶华能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此番宝新能源公告披露显示,2017年1月,经叶华能决策、宁远喜(宝新能源原董事长)同意,宝新能源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11亿股(占宝新能源总股本的5.11%)宝新能源股权协议转让至宁远喜名下,由宁远喜代持。但叶华能未如实告知宝新能源股份代持情况。
违规减持事项也与上述代持股份有关。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期间,部分代持股份出售涉及违规减持,违规减持比例1.1%,违规减持金额1.41亿元,叶华能对违规减持事项负有责任。
宁远喜是宝新能源原董事长,其与宝丽华集团原总经理温惠被控合谋职务侵占,后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七年六个月。但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该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2024年8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指定管辖决定书》,决定将案件移交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
今年6月至9月期间,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件,其中庭审时长达46天,引起不少关注。庭审中,宁远喜、温惠均坚持无罪。近日,记者从宁远喜家属获悉,案件的审理期限将延长至12月11日。
公开信息显示,叶华能为广东梅县人,1993年创办宝丽华集团,目前担任该集团董事局主席,其通过控股宝丽华集团实际掌控宝新能源。宝新能源1997年登陆深交所,以“新能源电力+新金融投资”为核心业务,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表现亮眼,实现营收67.54亿元,同比增长10.61%;归母净利润8.21亿元,同比增幅达38.62%。2023年、2024年叶华能均以50亿元财富登上胡润富豪榜,此前其一直被外界称作 “梅县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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