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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白
湖南郴州这件事,昨天因为一些媒体的报道,一句知情人称老板屯了1000万烟花办证受阻,而后这位喝农药自杀明志的老板在网络上受到“鞭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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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的时候我就说了,作为媒体需要多角度的报道,负责任的去了解这件事的真实面貌,而非是让人读起来看不懂。
这是一种不负责,尤其是对用生命想要换回一点点东西的普通人来说,也有一些残忍。
今天看到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报道,这件事事实上并非是昨日媒体所报道的那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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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
一是中国新闻周刊采访到了自杀老板的妻子,也就是拿到了最真实的信源,而且中国新闻周刊还细心的贴出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证据,而且还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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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老板的死因,在报道上可以看到,老板的妻子说:“近段时间,当地多个部门以空气质量等不达标为由要求关停店面,但店面内有贷款200多万元的囤货,他只想在证件到期之前被允许继续营业,减少损失,但这点要求也没有被相关部门同意。”
也就是说,如果报道属实的话,一家正常合法经营的店铺,被相关部门以空气的原因要求关停,老板只是要求在合法的范围内将囤货销售完,这一点也不被允许。
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春节快要来了,是烟花爆竹销售最好的阶段,事实上买烟花爆竹的店铺,一年也就这一个月的时间而已。对此,非常不理解当地的一些部门为何偏偏在这个阶段要求经营者关停?
个人觉得这是一个需要调查的方向。
此外,网络上可以看到,老板在喝农药自杀的时候,实名举报了一些公职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昨天的媒体报道是模模糊糊的,直到老板抢救无效死亡后,网上才出现老板举报的内容,大体是,街道,应急管理局,派出所,城管等7个部门的公职人员长期索贿,包括强拿烟花礼品,拒付货款,刁难经营许可审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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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老板的店铺关停,是不是与这些没有达到某些人的满足而导致的。
最后两个概念:
一是昨天说的那个概念,当一个人在用死来表达憋屈的时候,这样的一件事在规律上和过往的案例上证实的结果便是,这样的事是一定需要被看到的,但很遗憾的是,这件事在昨天一些不负责任的媒体报道下,舆论的风向完全被吹歪了。这一点非常的卑劣。
二是在过往的文章我也经常讲县域的事情,就在不久前的文章我才说过,没有能力没有家族依托没有那种趋炎附势心态的人,是无法在县域做事情的。湖南的这位老板已经算是比较圆滑的那一类,但个体的悲剧依旧造就。如果说像我这种性格,说实话是一个小便利店也无法经营的。因为我知道我这个人喜欢讲法律法规,但很遗憾的是这些在县域是最无用的。
还要补充点什么?
就是现在的个体经营者非常的艰难,五六年前倒闭的是大型的商超,连锁啥的,现在走在街上可以看到小小的饭馆,包子铺,日杂店等等都也会张贴出转让招租的信息。这些店铺,你在乡镇走的久了就会知道,基本上是经营很多年,是他们所有的生计来源,但凡能支撑下去都不会关停的那种。
这就是冷气的下沉。
在这种冷气下沉的时段,说实话再盘剥一二,不讲人性,是真的会把人逼死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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