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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上图:研究人员发现在中东某个鱼市上看到有卖的鳐鱼,应该是兼捕所得。摄影:王敏幹教授(Prof. John MK Wong)| 海潮天下(Marine Biodiversity)
海潮天下(Marine Biodiversity)小编注意到,在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召开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第20届缔约方大会(CoP20)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已经过半。截至2025年12月1日,近3400名参与者——包括来自163个缔约方的政府代表和209个观察员组织,共同完成了105个议程项目的审议。从鲨鱼、鳐鱼等水生生物的角度,对全球海洋保护来说,被认为是“值得载入史册的一刻”。会议通过了一系列提案,一下子将超过70种鲨鱼和鳐鱼纳入严格的国际贸易管制。
科学数据显示,鲨鱼和鳐鱼现在是全球第二大最濒危的脊椎动物群体,情况有多糟?远洋鲨鱼在短短半个世纪内数量就下降了七成多。这种崩溃速度,跟不受控的国际商业捕捞和贸易脱不了干系。因此,这次CoP20能通过相关提案,在一些媒体报道中,被认为是“展现了拉丁美洲、非洲、亚洲等地区国家的团结与领导力”,以及“国际社会终于认识到这些海洋巨型生物对生态系统的重要性”。
图源:IUCN SSC鲨鱼专家组
具体到保护级别,本次大会采取了多层次的措施——
最受关注的物种,包括海洋白鳍鲨(oceanic whitetip sharks)、所有蝠鲼(manta)和魔鬼鱼(devil rays)以及鲸鲨(whale sharks),被提升至附录I,这意味着针对它们的国际商业贸易将被彻底禁止。同时,犁头鳐(Wedgefish)和及达尖犁头鳐(giant guitarfish)被设定为零出口配额,实际上暂停了所有野外捕捞标本的出口。此外,刺鲨(gulper sharks)、白斑星鲨(smoothhound sharks)和尖齿鲨(tope shark)则被列入附录II,要求涉及其贸易必须获得许可,并进行非有害性判定(Non-Detriment Findings),以确保贸易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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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上图:2025年9月10日《Frontiers in Marine Science》上发表的一项最新研究发现,美国超市、海鲜市场以及网络平台上销售的鲨鱼肉存在严重的物种标签不准确问题,在售商品甚至包括了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濒危物种红色名录(IUCN redlist)列为了“极度濒危”的鲨鱼物种。这意味着,绝大多数人在买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到底吃的是什么。▲上图来自该论文,该研究团队在美国共购买了29份鲨鱼肉样本,用DNA条形码鉴定之后,发现这些样品共涉及11种不同的鲨鱼,其中包括IUCN红色名录中的“极危”物种。图源:doi: 10.3389/fmars.2025.1604454
具体的保护措施力度相当大,目的是彻底堵上贸易漏洞。最受关注的海洋白鳍鲨(长鳍真鲨)、所有蝠鲼和魔鬼鱼,以及鲸鲨,全部被列入了附录I。这个等级就是最高保护,意味着彻底禁止一切国际商业贸易。拿蝠鲼来说,它们生长慢、繁殖慢,几年才生一胎,根本经不起现在的捕捞强度。据估计,每年有几十万只蝠鲼和魔鬼鱼被捕杀。这次直接升级到附录I,旨在从源头上斩断对其鳃板的贸易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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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及达尖犁头鳐(Rhynchobatus djiddensis)是尖犁头鳐科尖犁头鳐属的暖水性底层鱼类,主要分布于红海、印度洋、西太平洋及中国南海、东海等海域,栖息于外海底层,夜间活动觅食鱼类、贝类、虾蟹等,白天藏身珊瑚礁或沙地,繁殖方式为卵胎生。该物种目前被IUCN列为极危(CR)物种,同时纳入《保护迁徙野生动物物种公约》(CMS)保护,因沿海栖息地受限、易被渔具捕获且市场需求量增加,其种群数量在过去30-40年间下降超80%,生存状况面临严重威胁。上图是国家自然博物馆的该物种标本。©Linda Wong 摄影 | 海潮天下(Marine Biodiversity)
另一方面,对于达尖犁头鳐这类物种,虽然被列入附录II,但会议也设定了零出口配额,效力上其实和附录I差不多。其他一些如扁鲨、尖齿鲨等被列入附录II的,贸易也必须在有许可、并证明可持续性的前提下进行。这些规定,等于是给涉及到该物种的全球范围内的贸易套上了一个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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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ES CoP20开幕式。图片来源:©National Committee on Ecology of Uzbekistan
鲨鱼与鳐鱼保护,是怎样一步步变成谈判焦点的?
海潮天下观察
其实,鲨鱼和鳐鱼在国际保护机制中的地位转变,绝非一蹴而就,而是一场长达20余年、以科学数据为驱动、并伴随着政治博弈的漫长过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它们的身份从最初不受关注的“渔业资源”,一步步演变为全球最高级别贸易公约下的“濒危旗舰物种”。下文是海潮天下(Marine Biodiversity)小编个人的一个观察,或许不够专业、但是确实是基于长期观察,欢迎拍砖。
在21世纪初,尽管环保人士已经开始呼吁,但主流国际社会对鲨鱼种群的崩溃尚未形成警觉。直到2002年的CITES CoP12,才有了一席可以说是“试探性”的行动,少数如姥鲨(Basking Shark)和大白鲨(Great White Shark)被列入了附录II。这一阶段的保护力度,还是非常有限的,更像是对科学界警示的一种形式上的回应,同时避免大规模介入传统渔业的敏感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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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上图:一条来自波斯湾的尖头曲齿鲛(Rhizoprionodon acutus)的样本,这种鲨鱼又称为尖头曲齿鲛。摄影:王敏幹(John MK Wong)
随后几年,得益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的持续评估和更新,关于鲨鱼和鳐鱼种群下降速度的科学证据变得无可辩驳。当数据显示超过1/3的软骨鱼类面临灭绝,且远洋物种的损失率如此惊人时,国际公约机制的行动速度明显加快。
真正的转折发生在2013年(CoP16)和2016年(CoP17)。这两届大会,是鲨鱼保护的关键时期,许多经济价值高、贸易活跃的物种,比如数种双髻鲨(Hammerhead Sharks)、狐鲛(Thresher Sharks)以及长鳍真鲨(Oceanic Whitetip Shark),被成批纳入了附录II。这项决策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它强制要求所有贸易国必须证明其鲨鱼产品来源于可持续捕捞,这等于是把这些物种从“自由捕捞”的市场逻辑中剥离出来,转入了“有条件贸易”的严格监管之下。这不仅是法规的升级,更是对“渔业资源”认知的一次颠覆。
进入到最近几年的大会,特别是CoP20,保护行动进入了最高级别的收官阶段。此时,焦点转向那些繁殖力极低、种群恢复潜力微弱的物种,以及此前附录II管制效果不佳的案例。例如,鲸鲨、蝠鲼和魔鬼鱼这类物种被提升至最高的附录I,彻底禁止了所有国际商业贸易。同时,对于犁头鳐和及达尖犁头鳐等物种,采取了附录II下的零出口配额,在效果上与附录I相似。这里采取了兼顾灵活+严厉的措施,多多少少也是国际谈判和妥协的结果,也说明cites公约机制在不断学习、弥补自身漏洞。
海潮天下(Marine Biodiversity)小编从2016年开始观察CITES的CoP机制,注意到鲨鱼、鳐鱼被一步步推到聚光灯下其实是有一个过程的。从初期谨慎试探,到中期基于科学数据进行强力管制,再到近期采取全面禁令,相当于一个不断升级保护力度的“编年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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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上图:乌翅真鲨的标本。摄影 ©海潮天下(Marine Biodiversity)
其实在这里面,若是深入去研究谁在推动这些事情的话,里面不难看到一些持续的力量。
比如,IUCN鲨鱼专家组等科学技术团体,他们提供无可辩驳的科学数据和濒危评估,为所有政策主张奠定事实基础,动辄发布一个权威报告、列数据举事实,那些声称“science-based policy-markers和decision-makers”谁都不能、不敢忽视;鲨鱼保护联盟(Shark League/Shark Advocates International)、大型国际环保组织、和倡导型非政府组织(NGOs),它们经常会游说(比如在各种国际大会期间,能看到这类机构代表积极穿梭于各国代表团之间,去争取关键的选票)、撰写具体的各类国际提案草案、以及CITES提案草案,并争取公众支持;还有就是以拉丁美洲国家(如厄瓜多尔、巴西)和欧盟为代表的“提案”联盟,它们利用自身的政治影响力,在CITES缔约方大会上作为主要发起者、关键投票者,将科学呼吁和NGO的努力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律决策。就拿欧盟来说,他们经常跟拉丁美洲和非洲国家共同发起或支持提案,利用其政治影响力争取足够的三分之二的多数票,在确保提案在CITES大会上通过上话语权是很大的。
2024年12月2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发布了一份重要报告《全球鲨鱼、魟鱼与银鲛现状》。这份报告汇集了来自115个国家的353名专家的贡献,强调了全球鲨鱼、魟鱼和银鲛面临的生存危机,并呼吁各国采取紧急行动,解决过度捕捞和兼捕问题。该报告由IUCN物种生存委员会鲨鱼专家组(SSC-SSG)发布,时隔近20年再次更新鲨鱼、魟鱼和银鲛的保护状况。首次报告曾警告鲨鱼面临威胁,但在保护工作中未得到应有的关注。它的篇幅超过2000页(鸿篇巨制!)。报告指出,1/3的软骨鱼类物种已经被列入IUCN红色名录,67%的物种面临灭绝的风险。报告显示,全球鲨鱼肉贸易额从2000年代初的1.57亿美元增长到2016年的2.83亿美元,而鲨鱼鳐鱼类产品的国际需求也在不断变化,亟需更新现有的科研与政策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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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鲨鱼、魟鱼与银鲛现状》的报告封页。图源:IUCN
同时,科学论文发表也在同步。
2024年12月发表在《科学》期刊上的一篇研究《鲨鱼与鳐鱼的生态侵蚀及日益扩大的灭绝风险》,揭示了全球鲨鱼与鳐鱼的生存状况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该研究团队基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数据,分析了1,199种鲨鱼与鳐鱼在过去50年的灭绝风险和生态功能的变化趋势。结果显示,自1970年以来,过度捕捞导致这些物种的种群规模减少了一半,其红色名录指数恶化了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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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全球鲨鱼和鳐鱼种群的衰退。该图显示了1950年至2010年间全球鲨鱼和鳐鱼的相对丰度(以单位功率捕捞量CPUE表示)。结果表明,自1951年、1960年和1970年以来,这些物种的种群数量持续下降。插图显示,尽管全球捕捞努力(以千瓦时计)从1950年到2010年迅速增加,但全球鲨鱼和鳐鱼的捕捞量(以千吨计)在1980年代末达到峰值后趋于停滞,这表明过度捕捞已经导致许多种群崩溃。此外,随着大型捕食性生态型的相继枯竭,捕捞对象逐渐转向体型较小的中型捕食性生态型,导致种群结构发生变化。阴影区域表示95%置信区间。图源:Nicholas K. Dulvy et al. ,Ecological erosion and expanding extinction risk of sharks and rays.Science386,eadn1477(2024).DOI:10.1126/science.adn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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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全球鲨鱼和鳐鱼种群数量在过去几十年中持续下降,红色名录指数不断降低,表明这些物种正面临灭绝风险。上图显示了1970年以来全球鲨鱼和鳐鱼红色名录指数(RLI)的变化趋势。RLI的下降表明这些物种的生存状况不断恶化。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捕捞努力不断增加,但总捕捞量却在80年代末达到峰值后趋于稳定,这表明过度捕捞已经导致许多种群崩溃,甚至在一些地区已经灭绝。图源:Nicholas K. Dulvy et al. ,Ecological erosion and expanding extinction risk of sharks and rays.Science386,eadn1477(2024).DOI:10.1126/science.adn1477
以上,以科学促政策,虽然历时很久,但是有效性可见一斑。
不过,国际社会在利用CITES贸易公约解决渔业资源可持续性问题时,面临的情况是很复杂的。
看起来,似乎并不是铁板一块。
就拿2022年11月14日~25日在巴拿马城举行的CITES CoP19来说。那次会议上,海洋物种成为焦点,多个鲨鱼和鳐鱼物种是焦点中的焦点。笔者看到一个对于CITES CoP19提案的FAO咨询小组出具的意见,与IUCN鲨鱼专家组所强调的物种高度濒危性,在政策建议上其实是有明显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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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比如,这个FAO咨询小组明确指出,现有科学资料表明,国内对肉类的利用是犁头鳐被捕捞的主要原因,且它们主要在国家水域被捕获。因此,这个FAO小组认为它们不符合CITES关于“受贸易影响”的列入标准。这说明它的观点是:如果国际贸易不是导致种群下降的主要驱动因素,那么利用CITES管制国际贸易的手段,就不是解决物种生存危机的最有效工具。由于国内消费是主要压力,他们觉得解决捕捞问题,需要采取国家或区域渔业管理措施来调节捕捞压力,而非CITES的贸易管制。
下面的这份报告是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专家咨询小组对提交给CITES CoP19的第40号提案——关于列入鲸鲨科(犁头鳐)的六个物种及其他未归类犁头鳐物种的评估总结。这个专家咨询小组的评估认为,鲸鲨科(犁头鳐)的大多数物种没有达到CITES的列入标准。下面的图片是这份报告的建议,认为没有达到被CITES列入的标准(图片有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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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FAO官网
感兴趣的海潮天下(MarineBiodiversity)读者可以参看FAO专家小组该报告的全文:
https://www.fao.org/fishery/en/cites-fisheries/ExpertAdvisoryPanel
https://openknowledge.fao.org/server/api/core/bitstreams/ae46396a-5466-413b-ad5e-a1c1b1384ac9/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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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源 | CITES公约等
编译 | 海诗
编辑 | 海潮君
日期 | 2025年12月
参考资料
https://cites.org/eng/news/pr/halfway-through-20th-world-wildlife-conference-cites-cop20-2025
https://www.marinetechnologynews.com/news/sweeping-trade-protections-adopted-656089
https://citessharks.org/
https://www.forbes.com/sites/melissacristinamarquez/2025/12/01/cites-cop20-closes-trade-loopholes-threatening-ocean-giants/
https://www.fao.org/fishery/en/cites-fisheries/ExpertAdvisoryPanel
全球环境治理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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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是1973年通过、1975年生效的一项多边环境协定,目前已有超过180个缔约方。该公约旨在确保国际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贸易不会威胁物种的生存,通过建立附录制度对不同濒危程度的物种实施分级管制,要求成员国在进出口、再出口和引入自海的过程中实行许可和证书管理。CITES被广泛视为全球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法律框架,是打击非法贸易、促进国际合作、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工具。
关于 CITES CoP20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20次缔约方大会(CITES CoP20)将于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5日在历史名城——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举行。CITES CoP20的大会主题口号为:“连接自然与人类”(Bridging Nature and People)。此次大会的节点,恰逢CITES公约生效5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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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水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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