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我的叔叔于谦》纯属文学创作,灵感来源于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以模仿的笔调写成,只为博君一笑。
文中情节皆为虚构,人物性格略有夸张,不可对号入座。
我本人是德云社的忠实观众,真心喜爱郭德纲先生与于谦老师——一文一武,一刚一柔,相声舞台上无出其右。
写这篇文章,并非调侃,更非讽刺,只是想用另一种笔法表达敬意。
如果您在阅读时笑出了声,那正是我最希望看到的结果。
- —— 作者敬上
在我们家,于谦叔叔向来是一个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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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提起他,总是摇头叹气,说:“唉,这人啊,除了爱抽烟、喝酒、烫头,倒也没别的毛病。”父亲则总是用一种复杂的语气评价他:“要不是跟了那郭德纲,他这辈子怕是得在动物园喂鸽子去了。”
的确,于谦叔叔早年就不务正业。
他家学渊源,本来是书香门第,父母望子成龙,盼他考个公务员、娶个贤妻、生俩孩子,再在机关食堂排队打个卤煮就过完一生。
可他偏不。
他说自己有“艺术细胞”,要说相声。
刚开始他说相声的时候,台下冷清得像深夜的公园。观众不是走神,就是困了。有人实在听不下去,叹口气说:“这孩子,看着倒挺正经,咋一张嘴就不靠谱呢?”
可叔叔毫不在意,他自信地说:“慢慢来,总有一天全国人民都得笑我。”
后来他真让全国人民都笑了——当然,不是笑话他,而是笑他讲的段子。
叔叔的名声大了之后,母亲的口气也变了。
她在邻居面前常常挺起胸膛:“我弟弟啊,于谦!德云社的!你知道吧?就是那个教育孩子、教育动物、教育郭德纲的那个!”说这话时,她眼里闪着光,好像家里出了个状元。
可于谦叔叔并没有因此就端起架子。他还是那么“俗”。
喜欢抽烟、爱喝酒,尤其爱烫头。
有人问他烫那么多次头干什么,他说:“艺术需要热度,我得保持热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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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后院养了一群动物,狗、马、鸟、驴、鸡、鸽子一应俱全,活脱脱一个“谦氏动物园”。我们小时候去他家,叔叔总笑呵呵地带我们看:“来来来,这匹马听相声最懂包袱,那只鸽子比郭德纲飞得还快。”
我小时候并不理解他为什么要那样活。
父亲说:“那是艺术家的怪脾气。”母亲则摇头说:“他那不是怪,是闲得慌。”可如今再回想,他那种随性、那种对生活的热爱,其实比我们这些一脸认真地刷KPI的人幸福得多。
有一年春节,德云社在电视上春晚表演。我们一家围坐在电视前,母亲端着瓜子,父亲拿着茶杯。叔叔一出场,全场掌声雷动。母亲激动得差点洒了瓜子,眼角都有泪:“哎呀,我弟弟上春晚了!”父亲则若有所思地说:“这人啊,混到这份上,真得靠一张嘴。”
可叔叔自己却很平静。有人恭喜他,他摆摆手说:“艺术嘛,就是让人乐呵乐呵。我不图别的,就图大家开心。”说完他又掏出烟来点上,一边喷云吐雾,一边笑:“哎,郭德纲那小子,今儿又说我喝多了。”
如今,于谦叔叔仍旧是那个样子。头发依旧烫得闪光,烟不离手,酒不离口,马不离腿。他的生活像一场永不谢幕的相声:有笑点,也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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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时在想,我们这一代人太认真了。认真地生活,认真地焦虑,认真地忘了笑。而叔叔用他的方式告诉我们:生活不该是苦的,它该像一段好相声——开头得体,中间热闹,结尾潇洒。
他不只是我的叔叔,更像一个活生生的段子,带着一点荒诞,一点真诚,一点烟火气。
如果莫泊桑笔下的于勒是一出悲剧,那么我们的于谦叔叔,就是人间喜剧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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