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兑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11月29日早上8:00,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大会战”第7次专项行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少刚带队,邀请县人大代表段献武、政协委员胡宗斌参与见证执行。
2024年王某与李某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李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逃避履行,后因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而终本结案。执行当天,在申请人王某的配合下,干警成功查找到李某的位置线索,火速向外市奔袭。李某知道后向执行干警发送短信,执意要求更改见面地点,试图再次施展“拖延战术”,逃避执行。
“不行,在执行款缴纳完毕前,你不能离开。”当执行干警出现在李某面前时,面对确凿的证据和坚决的执法态度,李某再也无法狡辩,表示愿意直面问题,解决债务。最终,在干警的主持下,李某当场通过转账等方式,一次性支付了2万元款项,并就剩余债务的履行方式、期限等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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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某雇佣刘某铺石材,劳务结束后,李某未及时向刘某支付劳务款。后刘某起诉至嵩县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支付刘某7000余元。后李某仍不履行,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利用集中执行的有力契机,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团队确定了李某的位置。上午9点,执行干警抵达李某家中。“诚信是立身之本,法律判决必须履行。有困难可以商量,但逃避不是办法。”代表委员的话,句句朴实,戳中了李某的心理。干警趁热打铁,告知其若继续拒不履行,将面临司法拘留、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对其今后承包工程、贷款等都会产生严重影响。后经过近两个小时的现场协商,李某支付部分款项,双方就剩余部分达成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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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33人次,摸排、走访被执行人住处及经营场所7处,拘传5人;成功执结案件10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61.05万元。(王冰倩)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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