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各位小伙伴们,大家好呀!
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警示、处罚文件,都是非常好的审计知识学习材料。
我们不仅可以从中一探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领域,还能窥见那些行业老司机也常翻车的地方。
本期继续更新《跟着证监会学审计》系列!
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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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荣联科技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部分已确认收入的订单中包含的发出商品未及时结转成本,部分已发出并实际使用的属于库存商品的维修备件未及时结转成本,导致2016 年至 2018 年年度报告虚减成本、虚增利润。
01未对存货成本结转控制点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
兴华所2016年将荣联科技“存货及营业成本的真实性”评估为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并且属于仅通过实质性程序无法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应当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
2017年、2018年将“存货的存在性、准确性”评估为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并且相关控制预期有效,应当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
荣联科技存货成本结转环节为手工控制,兴华所在2016年度至2018年度穿行测试中未将存货成本结转控制点识别为关键控制点,未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存货成本结转控制点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
02发出商品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
在荣联科技2016年至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兴华所使用被审计单位手工制作而非由系统直接导出的资料时,未实施充分、必要的审计程序,评价该信息对实现审计目的是否可靠。
兴华所对发出商品存在余额的订单抽样检查时,对异常样本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对被审计单位人员的解释作有效验证,未对异常情况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且部分异常样本未在 2018 年审计底稿中体现。
03发出商品函证程序存在缺陷
2016 年至 2018 年发出商品函证的回函比例较低。
2016年和2017年部分回函存在异常,且审计底稿中未见函证替代程序执行情况。
2018 年未对询证函保持控制,且函证替代程序执行不到位,无法验证发出商品是否已被领用,无法达到替代函证程序的目的。
兴华所未评价实施函证程序结果,未对回函异常情况获取进一步审计证据以消除疑虑。
04营业成本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
在荣联科技2016年至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兴华所选取销售订单匹配采购信息以检查成本结转情况,未通过科学的抽样方法将抽样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未明确2016年和2017年样本选取标准,未在2018年审计底稿中全面体现审计工作实际抽取的全部样本且未对此情况作相应记录。
声明
信息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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