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废话不多,直接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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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这大概是这两年比较长的一份情况通报了,事件在网络上发酵大概也就是这几天的情况,算起来这份通报时效性还是不错的,从通报里能明确的看到事件的几个主体:和平小屋经营方、自管小组团伙、社区、警方。
抛开之前网上的各种视频,我们纯以通报信息来玩一次阅读理解。
首先是“和平小屋”通报里定性为店铺,那是店肯定属于经营,其实只要做到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就没有任何问题,蹊跷的是,从装修开始小屋就受到了当地自管小组团伙的刁难。
为什么我说自管小组是团伙呢?第一是没有明确的登记在册的民间组织,第二上通报的成员就有三人。
那这个看起来啥也不是团伙为什么能出现并存留至今,简单查了查通报里提到的小区,发现了一点有意思的事情,紫薇名居小区建成于2003年,早期开发商配套的物业是成都恒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费0.8元/平米/月,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物业撤了,现在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代管物业,那代管的主体大概率是因为工作辛苦、业务繁忙,于是就转包到了这个自管小组团伙手上。
那自管小组团伙究竟是为什么会和商户产生纠纷,很简单,为了钱,通报里也提到800元/月的收费标准,但可笑的是,之前一直没有收上来,估计看新来了商户,还有老外参与其中,坑不了本地人我还坑不了你一个外国人么?于是准备从“和平小屋”下手,顺便还能给周边商户立规矩,让800元成为常态。
但很可惜,好像是踢到铁板上了,本身立身不正的团伙碰到了官方背书又会用网络的商户,当地能给出这么一份不疼不痒的通报已经算是为保下他们出了大力实属不易了。
03
为什么我会说当地为了保自管小组团伙是出了大力的,首先是通报里出现的社区书记,一顿酒就能让书记出面,看来自管小组团伙平日里和社区的关系那是极好的。
至于警方,怎么说呢,四次出警就像是没有出警一样,连调解都能不出现,不知道是组织能力的问题,还是威望的丧失。
事件发展到如今这个地步,我只能说成都的基层管理脱节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地步,真是应了那句老话“水浅王八多、庙小妖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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