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总理本雅明·内塔尼亚胡于周日(11月30日)正式向以色列总统艾萨克·赫尔佐格提交赦免请求,寻求撤销其面临的腐败相关指控。
据印度时报、美联社证实,内塔尼亚胡的请求引起了以色列法律界、政坛及民众的强烈反响,围绕“无需认罪能否获得赦免”的争议仍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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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案情与赦免请求关键信息
内塔尼亚胡当前面临三项独立案件的指控,具体包括1项贿赂罪、3项欺诈罪和3项背信罪,涉案行为涉及不当操控媒体、收受非法礼物以换取优惠等。
该案庭审始于2020年5月,目前仍未审结。
对于所有指控,内塔尼亚胡始终予以否认,称相关罪名是警方与国家检察院为发动政治政变而捏造。
本月早些时候,他曾明确表态,若赦免需以认罪为前提,将拒绝提出申请。而他此次提交的赦免请求及附带个人信件共计111页,其中既无认罪表述,也未体现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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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塔尼亚胡在后续视频声明中强调,对自己的起诉不具合法性,撤销指控是“促进国家广泛和解”的关键。
认罪是赦免前提
当地时间12月1日(周一),内塔尼亚胡的前辩护律师迈卡·费特曼在接受第12频道采访时明确指出:“根据以色列《总统基本法》,总统有权赦免罪犯,或通过减刑、改判调整刑罚,而赦免的适用对象是‘已认罪的犯罪者’。”
他在采访中强调:“特赦是给‘罪犯’的,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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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特曼曾在庭审初期为内塔尼亚胡辩护两个月,后因法院驳回内塔尼亚胡接受1000万新谢克尔(约合当时290万美元)馈赠以支付律师费的请求而退出辩护团队。
费特曼透露,以色列极少在庭审未终结前批准赦免,最具参考性的先例是1984年“300路公交车事件”,当时两名劫持巴士的巴勒斯坦人被辛贝特特工处决,涉事人员事后作伪证掩盖事实。
时任总统、现任总统赫尔佐格的父亲哈伊姆·赫尔佐格,最终在涉案者认罪后才批准赦免,最高法院当时也明确认罪是赦免的必要条件。
费特曼补充道:“除非内塔尼亚胡承认罪行,否则总检察长或国家检方绝不可能建议总统给予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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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特曼还表示,以色列历史上总统不顾司法部意见批准赦免的案例,仅适用于身患重病的罪犯,绝不适用于在任总理。
以色列总统立场
针对内塔尼亚胡的赦免请求,以色列总统赫尔佐格办公室明确表示,赫尔佐格尚未就该问题展开讨论,目前正寻求法律意见(据悉可能来自司法部,但未明确说明),相关回应预计将在数周后给出。
此前希伯来媒体及第12频道报道称,赫尔佐格可能向内塔尼亚胡提出认罪协议或“有条件的”赦免方案,方案可能包含承认不当行为、限制未来政治活动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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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公共广播公司披露,赫尔佐格在审核赦免请求的同时,也在推动认罪协议谈判,但任何协议均需内塔尼亚胡认罪。
接近赫尔佐格的匿名人士表示,内塔尼亚胡若想获得赦免,必须付出“重大”代价。
另据第13频道报道称,赫尔佐格可能以“内塔尼亚胡呼吁提前大选”(以色列原定大选不晚于明年10月)为条件批准赦免。
但内塔尼亚胡身边匿名人士回应称,总理的立场是“要么无条件赦免,要么继续庭审直至无罪释放”,拒绝任何协商条件。
支持与反对声对立
对于内塔尼亚胡是否被赦免,以色列前总理纳夫塔利·贝内特(被视为内塔尼亚胡的潜在继任者)在社交平台发文表态,支持以“内塔尼亚胡退出政坛”为条件的赦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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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内特表示:“近年来,以色列陷入混乱,濒临内战边缘,国家存续面临威胁。为拯救国家,我支持一项有约束力的协议,让内塔尼亚胡体面退出政治生活,同时终结庭审,以实现全国团结与国家重建。”
而以色列民主党议员纳马·拉齐米周日(11月30日)在赫尔佐格住所外的抗议活动中表示,内塔尼亚胡以“国家和解”为由请求赦免的说法站不住脚。
她还向赫尔佐格喊话:“请慎重考虑历史对你的评价,是摧毁以色列司法体系的人,还是终结这场闹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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