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〇1
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要不要尽量多去会见关押在看守所里的当事人?
这个问题,有人觉得根本不是问题。
比如,有的律师认为,既然当事人委托了自己,就要尽最大可能多去会见犯罪嫌疑人。
但也有不少人觉得,既然当事人已经交了律师费用,主动权就在自己手里,想会见就会见,不想会见就不去。
还有的律师认为,只有在有必要的时候才去会见当事人,案件有需要时才去,如果没有重大事情,就不去会见。
〇2
那么,到底怎么做才更合适?
个人认为,如果有可能,就要尽量多去会见当事人,除非客户特别讨厌律师,双方已经没有任何话可说,也不想再频繁见到律师,这种情况下可以不去。
否则,只要有机会,就应尽量多去会见。
这样做有很多好处:
第一,犯罪嫌疑人关在看守所里,见不到其他人,能见到的外人只有律师,连亲人朋友都见不到。
这个时候能够见到律师,说说话,了解一下外面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来说是莫大的安慰,有助于稳定情绪。
第二,看守所的环境大家都知道,非常糟糕,一点自由都没有。
如果他想有一点自由,该怎么办呢?
就是律师来会见他的时候,他能够从那个狭窄的监室里面走出来,呼吸一下外面的新鲜空气,还能坐在相对宽敞的会见室里和律师聊天。
任何人在长期失去自由的情况下,能有一个短暂的时间获得一些相对的自由,都是极其宝贵的。
第三,看守所里的人,是分等级的。
能够经常有律师会见的人,在看守所里的地位相对会高一些,日子可能会好过一些。
![]()
甚至有时候,因为里面的人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律师,其他没有律师的人也可以通过这个嫌疑人去咨询一些简单的法律问题。
这样,他给别人提供了帮助,别人就欠了他一个人情。
第四,经常去会见嫌疑人,可以传达他的想法给外面的家人,也能把家人的信息传递给他。
至少能让委托人,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家人,觉得这个律师很靠谱、认真、负责任,委托这个律师是正确的选择。
第五,经常会见客户,能够提供准确的信息,或者制定更加合理的辩护策略和方案。
一旦做到这些,客户就会特别信任这个律师。同时,他会把你对案件的分析分享给其他狱友和同监室的人。
如果同监室的人觉得你这个律师水平高、值得信任和托付,不排除他们会让家里人委托你帮忙办理案件。
第六,尽管我们作为律师,对案件里的证据和事实自认为已经很清楚了,但如果能够频繁、反复地会见当事人,不排除在这个过程中会获得一些卷宗里没有的信息。
而这些信息,或许恰好能够解决案件,把案件推向另一个方向。
这也是一种意外之喜。只要你反复去会见当事人,这样的意外往往都有可能出现。
有人说过:“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你天天想着这个案件,总想着从中找到能够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反复去会见当事人。
有时候,上帝也会看到你的付出,为你的努力多打开一个窗口。
〇3
总而言之,如果有机会、有时间,不管有没有具体的事,只要客户愿意见,你还是尽量多去看守所见见你的当事人。
也许一两次没有收获,但只要你长期坚持,十次、二十次、三十次、五十次之后,总有可能会有一些意外收获。
毕竟,只要我们有付出,只要我们每天在走路,我们走的每一步都不会白走。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药都刑辩·十三邀
#亳州市最厉害的刑事律师在哪里?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