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律师团队拒绝一审败诉后二审委托的核心原因,在于医疗纠纷诉讼的不可逆陷阱已形成,法律程序与证据基础的双重崩塌使患方无力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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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一、策略失效:未规避“医疗过错参与度鉴定”导致法律路径锁定
核心维权策略被忽视
天斗医号律师团队的核心诉讼策略是避开医疗过错参与度鉴定,主张通过《民法典》第1222条直接推定医疗违法行为过错(如伪造病历、超范围执业、图利过度医疗),或选择“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路径追究违约责任。
若患方未执行此策略,仍接受鉴定:
鉴定结果常被行业潜规则限制:死亡/重度残疾案件责任比例通常≤50%,导致赔偿额锐减90%(如原可赔300万仅获30万);
法院“以鉴代审”成为铁律,一审判决后基本无法推翻鉴定结论。
诉讼路径的不可逆性
患方若选择“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侵权路径),一审败诉后无法在二审变更为“合同纠纷”路径。法官在合同诉讼中强制要求过错鉴定属程序违法,但此类错误判决已成既定事实,二审难以纠正。
二、证据崩塌:关键窗口期关闭导致翻案可能性归零
病历证据的时效性灭失
未及时封存完整病历(含电子操作日志)的患方,后期易遭遇医院篡改;
一审中若未申请病历真实性鉴定或固定违法证据(如无资质行医记录),二审将无新证据支撑。
行政执法的联动机会丧失
天斗医号策略依赖同步向卫健委举报医院违法(如伪造病历、超范围手术),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民事诉讼关键证据。若一审未启动该程序,二审时卫健部门常以“已进入司法程序”为由拒查。时间上也丧失了该机会。
感谢收看,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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