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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子公司出表时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丧失子公司控制权时,原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项资本公积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案例:B公司原为A公司子公司,20X4年6月,A公司处置B公司部分股权并丧失B公司控制权。A公司控制B公司期间,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包括A公司购买B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形成的资本公积、A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B公司部分股权形成的资本公积、A公司对B公司管理层实施以权益结算的股权激励并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的资本公积等。A公司丧失B公司控制权时,是否可以将上述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损益?
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而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的,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权益性交易除所有者以其所有者身份与主体之间的交易外,还包括不同所有者之间的交易,且后者多为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不同所有者(母公司与子公司少数股东)之间。与权益性交易有关的利得和损失应直接计入权益,不会影响当期损益。
本案例中,购买少数股东股权等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不同所有者之间发生的交易,以及母公司实施的以权益结算的股权激励均属于权益性交易。上述事项形成的资本公积不属于应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的资本公积(与出表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因此基于本案例背景和条件,A公司不应在丧失B公司控制权时将相关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损益。
相关准则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2.母公司因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而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
(1)一次交易的处置。
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此外,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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