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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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成立
1947年秋,中国人民解放军转入战略进攻后,石家庄、济南、郑州等城市相继解放。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和山东解放区逐渐连成一片,中共中央决定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及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民银行钞票,由南汉宸任中国人民银行总经理。
1948年12月1日,在淮海战役和平津战役大决战的隆隆炮声中,中国人民银行的挂牌仪式在石家庄中华北街11号隆重举行了。这隆隆的炮声正宣告着蒋家王朝的覆灭,也同时为新中国中央银行的典礼而喝彩。就在同一天,人民币在石家庄市和中共中央所在地平山县正式发行。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初还是区域性银行,人民币也是区域性货币。而在解放区以外,国民党政府采取了币制改革,以金圆券1元兑换法币300万元的比价,由金圆券取代法币。这实际上宣告了法币的崩溃,引起了国统区广大民众的恐慌和反感。人民币的发行则打击了国民党政权。“中国人民银行钞票之发行,不但统一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货币,且将逐步统一所有各解放区的货币,成为新中国战时的本位货币。同时也就加强对敌斗争的力量,给予蒋匪货币和经济以致命的打击,加速其经济的崩溃”。在西柏坡,党中央的所在地,华北人民政府主席兼华北财办主任董必武,将刚刚印好的首批人民币交给毛主席审阅,毛主席看了赞不绝口,兴奋地说:“人民有了自己的武装,有了自己的政权,现在又有了自己的银行和货币,这才真正是人民当家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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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的布告
然而,在钞票发行初的近二年中,人民币并没有形成一个规范统一的名称,在1948年12月1日由华北人民政府“金字第四号”布告中宣布“……于本年12月1日起,发行中国人民银行钞票(下称新币)定为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本位货币,统一流通。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新币为本位货币。”由此可见,在中国人民银行钞票发行之初并没有人民币的称谓,只确定了以银行的新币为本位货币,将新币作为人民银行钞票的名称区别于以往发行的解放区旧币。1949年1月10日,银行总经理南汉宸在谈话中说:“人民政府不但对人民银行新币负责,而且对一切解放区银行过去所发行的地方货币负责。”在这段话中,新币一词再次被提及。在3月12日、6月23日新钞票发行的通告中,银行券被称为新伍拾元券、贰拾元新券等,均以新币、新券为人民币的代称。但在7月21日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通告西北、华中区行、华北区各分行”中,为“发行贰拾元新钞”则称“兹发行廿元人民券,式样如左……”在这里人民券也作为银行钞票的名称。此外,还有地方政府也称新钞票为人民券的,如1949年5月14日,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刘伯承、副主任宋任穷签发的“金字第一号”布告令中通报全市的“查人民银行发行之人民券业经规定为本位货币……人民券1元合华中币100元……应照规定比率与人民券一律通用。”新币、新券、人民券多次出现在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文告中,始终没有正式把称谓统一成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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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本票,上书“人民券”,并使用“$”为符号
但在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向全国公开发行“1950年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券”第七条中:“认购公债人须按缴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每分之折合金额以人民币缴纳、换取债券。还本付息时,亦按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每分之折合金额以人民币支付之”。自此人民币才有了规范、统一的名称。于此之前,在刚刚被解放的上海,人民政府则把人民银行钞票一律称之为人民币,比如在1949年6月华东区人民银行发行的《上海金融通报》上,关于上海地区的物价、市场行情、折实单位牌价上均使用人民币的称呼,甚至在民国的印花税票上加盖人民币和面值进行废物利用。
在人民币发行使用初期,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百姓在书写有关金融字据时,喜欢把人民币三个字简化为“a”、“b”、“c”。在人民币符号的使用上,早期的人民银行本票和存单上还把人民币符号印刷成“$”、“d”、“e”,以后才正式书写成“¥”,一直用到现在。这些实物资料见证着早期人民币在人民解放事业中的战斗成长历程。
统一发行人民币,清除了国民党时期发行的各种货币杂券,结束了国民党统治几十年的通货膨胀,在建国初期和经济恢复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海市银行博物馆”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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