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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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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澎湃新闻报道,一起筹款,通过司法拍卖买下85套商品房,一年多来未能办理房产证……这是湖北黄冈市黄梅县齐女士(化名)等21人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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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于黄梅县吴楚CC国际房产。
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此起案件涉及的主体有多个,开发商、施工方、物业方、产权交易中心、政府、法院等,感觉都有责任,又都说自己是受害者。
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当然是购房者了。
据业主钱先生介绍,最早买房的业主一共有124户,2018年楼盘停工,在政府协调下,124户业主们通过自救,把剩余的房款凑出来,用来建设房屋的水电、电梯、绿化等工程,而政府、开发商承诺,会把这124户房屋解封。
没有想到的是,在85套法拍房中,竟然有38套是此前124户业主所购。
这就奇怪了,既然房产已经出售,已经名花有主,怎么又出现在法拍房中呢?
业主认为,这是一女多嫁、一房多卖了。
我们不去追问是不是一女多嫁、一房多卖,也不追问为什么会出现一女多嫁、一房多卖现象,几个主体都在强调自己有理,都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唯独不心疼购房者。
购房者掏干家底买了一套房,最终房产证办不下来,心里的那个急,可想而知。这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农村居民,是靠打工挣来的一点点钱,咬牙买的房,是真正的血汗钱,也是真正的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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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禁要问,既然是债权债务不清的商品房,为什么会被法院拍卖呢?难道法院拍卖房产,不调查是否存在没有结清的债权债务吗?法拍房不应当是干干净净的吗?
而从此次法院拍卖的85套房产情况来看,有多达38套房产是债权债务不干净的,是一女多嫁、一房多卖。那么,为什么法院仍然要拍卖呢?到底是法院没有把情况弄清楚,还是有意为之呢?
千万不要告诉我们,是开发商没有如实告知情况。这不是理由,既然接受了案件,也同意法拍,那就必须把情况弄清楚,把这些房产的债权债务关系理清。只要有任何疑问,就不能法拍。
法院是广大居民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广大居民维护自身利益寄予很大希望的地方。然而,从此起案件来看,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显得非常草率。如果个中有一套房产存在债权债务不清问题,还好说疏忽了,38套房产存在债权债务不清问题,恐怕不是一句“疏忽了”就可以一推子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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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也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法院在审理经济类案件时,是很容易拍脑袋的。笔者的一个朋友,就遇到了类似问题。明明企业有很多资产,且远大于债务。法院为了提高案结率,竟然以“零”资产将其破产了,且不通知企业任何股东,最终直接由破产管理人申请冻结股东财产。
更加令人无法想象的是,在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后,法院一句话,执行环节没错,就推卸不管了,导致当事人只能花钱请律师打官司。
法官审案如此草率,在案件调查清楚后,这样的法官,是否应当清除出法官队伍呢?不然,广大居民如何通过法院维护合法权益呢?
也正因为如此,对黄梅县发生的此起法拍房纠纷案件,法院千万不要把责任全部推给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固然有问责任,但是,也不是唯一的责任主体,法院不把债权债务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就草率地拍卖房产,怎么能没有责任呢?
而且,涉及这么多房产,时间跨度那么长,到业主中了解情况,也是法官必须履行的职责之一。而最终有多达38套有主人的房产被拍卖,法院当然是有责任的。至少,与不动产交易中心有相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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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业主通过司法手段,把法院、不动产交易中心等告上法庭,让他们来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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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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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号I坦然如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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