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新希望天麓小区一业主,被小区物业频繁通知交物业费,结果太离谱了!
下图中可以看到,该小区业务一业务微信号多次向该业主发送“物业费账单待缴费的提醒”,并告知其在该公司的缴费小程序内进行在线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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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当该业主进去小程序后发现,该小区的物业费缴费的年限竟然能推后到2028年,业主发现时间勾选至2028年,显示应缴费为18667.58元,扣出0.95后,最终要求缴费金额为18666.6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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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该业主一度怀疑自己穿越了“生怕我跑了 连发两次!”对此有网友调侃表示“温州的物业费要提前预交3年的吗?第一次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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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知预收物业费在法律上虽然并非完全禁止,但需要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并且预收期限通常受到限制,有部分地区规定预收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此外,未经协商一致,如果物业出现擅自提早收取物业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小编在此提醒,该小区业主,连续预交三年物业费存在较大风险,如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下降或经营不善等问题,可能导致业主损失预交的费用。同时,这也增加了业主的资金压力。如果自身权益有受到侵犯,必要时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等机构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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