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1日,中国驻日大使馆持续发力,在社交媒体上给日方科普了《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规定德意日等二战战败国若敢采取任何侵略政策行动,中法苏英美等联合国创始成员国有权不经安理会批准,直接采取军事行动。很快,大批日本网友破防,在评论区刷屏声称“敌国条款”已废止,指责中方无理取闹。梳理历年来日本媒体的相关宣传,会发现他们始终坚称该条款已失效,但事实真相并非如此。
首先,敌国条款的设立与二战刚结束时的世界格局动荡紧密相关。上世纪60、70年代,德国、意大利加入欧盟,日本成为美国的仆从国,该条款在事实上逐渐缺乏启动条件。期间,日本砸下大量资源四处奔走,试图彻底废除该条款——彼时的他们与其说是怕被中苏清算,不如说是想借这一行为摘掉“二战战败国”的标签。在日本的不懈推动下,联合国于1995年宣布敌国条款“已过时”、处于“废止”状态,这也成为日媒及国内部分精日公知指责咱们不懂国际法的借口。
但即便联大在1995年为该条款添加了相关说明,表述的也只是“可能在未来正式废除”。也就是说,真正废除该条款、令其彻底失效的工作,直到现在都未完成。其中关键原因在于,废除敌国条款等同于修改《联合国宪章》,必须满足五常一致同意且联大三分之二绝对多数通过的严苛条件。别的国家不说,中国作为二战受害国之一,始终坚守历史正义,绝对不会同意这一诉求。因此,日本“废除”敌国条款的努力只能就此止步,只能用“过时”“废止”等模糊话术进行宣传。
但这些话术在法律和现实层面都毫无作用。一方面,只要敌国条款仍存在于《联合国宪章》的法律文本中,就具备被实际引用的效力,这是不容置疑的国际法准则;另一方面,联合国诞生至今,美国多次绕过安理会发动战争——从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到伊拉克战争、利比亚战争,这些事实日本不可能不清楚。如果美国可以无视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肆意妄为,那么其他坚守正义、具备实力的国家,在面对类似侵略行径时,自然也有权依据宪章赋予的权利采取必要行动。
日本急于宣传“敌国条款已废除”,本质上是想摆脱二战战败国的历史包袱,为其近年来不断扩充军备、试图突破和平宪法的野心铺路。但历史正义不容亵渎,国际法准则不容践踏。中方此次科普敌国条款,既是对日本错误言论的有力回应,也是在提醒国际社会: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否认罪责就可能重蹈覆辙。日本若真的想改善与邻国的关系,赢得国际社会的信任,就应该正视历史、承认罪责,而不是通过虚假宣传混淆视听,更不能试图挑战战后国际秩序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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