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
酒驾事故
造成的伤害令人痛心
下面
将近期查获的
酒驾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引以为戒
远离酒驾,平安出行
自觉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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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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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伍某江
违法地点:长宁镇淯江西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责任险
酒精含量:30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3340元、扣留机动车
案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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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罗某平
违法地点:梅白镇街道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酒精含量:26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3200元、拖移机动车
案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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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杨某
违法地点:长宁镇淯江西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第三方责任险、驾驶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酒精含量:24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2640元、扣留机动车、扣留驾驶证
案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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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程某云
违法地点:长宁镇淯江西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53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1600元、扣留机动车、扣留驾驶证
案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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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 罚人: 李某财
违法地点:花滩镇街道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酒精含量:29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3050元
案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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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何某华
违法地点:花滩镇街道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酒精含量:60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3150元
来源:长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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