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近日,丰台分局青塔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丰台区梅市口路某出租住房存在治安隐患,依法对出租人田某处以罚款。
法律法规
违反《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住房存在治安隐患的,依照《条例》第六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案例二
近日, 丰台分局西局派出所民警在检查时,发现丰台区万丰路某房屋出租人刘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依法对刘某处以罚款。
法律法规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由公安机关对房屋出租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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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素材来源|丰台分局人口管理大队 央视新闻
■本号法律顾问: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微信:jwbe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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