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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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遇害案母亲庭上喊嫌疑人名字#【“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被害案”择日再开庭:因被告人当庭解除其辩护律师】#家门口遇害案母亲称换律师是消磨我# 11月20日,备受关注的“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被害案”在成都中院一审开庭,庭审从上午9点30分持续到约晚上8点。#家门口遇害女子母亲庭审后激动晕倒# 当日晚上8点,被害人母亲从法院走出来,被法院门口的众多媒体以及关心此案的市民围住,这位母亲出来时情绪激动一度晕倒,随后被众人扶到一边坐定,然后说:“刚刚我的律师发信息告诉我,因为被告人当庭说解除自己的刑辩律师,所以庭审无法再进行,法院宣布择日再开庭审理此案。”面对这样的结果,被害人母亲情绪激动:“对方要重新换律师,就要重新走法律程序,我孩子出事后,我已经等了500多天,现在又要漫长时间的等待,对方这是在消磨我!我真的接受不了,但没办法只能等,我永远不会放弃。”当天,被害人母亲在上午出庭作证了10分钟左右,进入庭审现场看到了被告,被害人母亲说:“我盯着她低声喊了她的名字,并说你必须死,我还举起了拳头。对方一点悔意都没有,态度很嚣张地回应我说,是你女儿害我坐在这法庭上的。被告人辩解说是我女儿先骂了她,她辩解说自己是正当防卫,不承认自己精神不正常。”被害人母亲认为,事发后其父母出具了被告人患有精神分裂症的鉴定报告,而此次庭审中被告人又称自己没有精神病,“这是故意混淆视听,让人觉得她精神是不正常,也可能是想用正当防卫和精神病双重方式为自己罪行开脱。”今天庭审期间,除了出庭作证的约10分钟,被害人母亲一直在法院休息室等待,“我以为可以等到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死刑,没想到却是这样的结果。今天天上看不到星星,但我相信我女儿在天上看着呢,我一定要为她讨回公道!”(津云新闻记者张赫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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