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郭聪聪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一批打着“债务优化”“征信修复”“代理退保”“反催收”旗号的非法代理维权组织悄然兴起,形成了一条隐蔽而庞大的金融黑灰产业链。
这些组织以“帮助”逾期客户减免债务为名,实则通过伪造材料、恶意投诉、信息买卖等手段,对金融机构实施胁迫,从中牟取暴利。过去,这类行为多被定性为“诈骗”,而近期多地法院在判决中明确将其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实现了从“骗客户”到“逼机构”的司法认定升级。
近期,多地司法机关接连宣判非法代理维权相关案件,将“恶意投诉 + 胁迫金融机构”的行为定性为敲诈勒索,显示出司法系统对金融黑灰产的打击正在进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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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诈骗”到“敲诈勒索”,定罪逻辑正发生转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近期,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判决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并实施敲诈勒索的案件。
被告人曾某等人经营两家信息咨询公司,该团伙自2022年起通过购买大量逾期客户电话号码,以“债务减免”“利息清零”为噱头,吸引逾期债务人购买其“维权代理”服务。在收取高额服务费后,该团伙通过伪造证据、编写统一投诉模板,集中向金融平台发起恶意投诉,胁迫金融机构减免息费。
两年间,该团伙为数千名贷款逾期客户提供“维权代理”服务,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法院审理后认定,曾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纠集他人采用胁迫手段,强行索要公私财物,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同时也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后,主犯被判处八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这种非法代理维权的营利模式为:一旦平台妥协,团伙即按减免金额比例抽成;若遭拒绝,则持续升级投诉强度,形成了“投诉—施压—分成”的黑产链条。
“这确实是司法实践打击黑灰产的一次重要突破。”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列阳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
他分析,此次定性升级体现在两个关键层面:首先是实现了全链条打击。“定性为敲诈勒索罪,意味着法律不仅惩处黑产机构欺骗债务人的行为,更精准打击了其通过‘软暴力’胁迫金融机构的核心商业模式,从根本上瓦解了犯罪链条。”
其次是显著提高违法成本。“根据不同地域量刑标准,敲诈勒索金额达30万元以上即可能面临十年以上刑期。这极大地提升了刑罚的震慑力,让不法分子‘不敢为’。”
类似作案手法在保险领域同样猖獗。自2020年起,林某、马某团伙就以“全额退保”“高额退保”为诱饵,怂恿、诱导上百名投保人委托其代理退保,通过杜撰保险公司违规证据、反复向监管部门投诉等方式,胁迫保险公司支付超出保单现金价值的高额补偿。该团伙从中抽成20%-30%,非法获利近49万元,造成保险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万元。2025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发布首批金融领域“黑灰产”典型案例,已明确将此类行为列为敲诈勒索罪的打击范畴。
司法与监管合力打击黑灰产
从零散的“代投诉”个体到组织化犯罪网络,非法代理维权黑产正在形成完整产业链:上游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中游进行话术培训、材料伪造、投诉施压,下游则通过分成、服务费等方式牟利。这一产业化、专业化的运作模式,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更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秩序构成严重威胁。
面对黑产蔓延态势,司法系统正在通过定罪逻辑转变,精准打击黑灰产犯罪。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玉冰表示,“此前类似案件多定性为诈骗罪,尽管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敲诈勒索罪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在同等犯罪数额下,后者的量刑往往更重。例如,涉案金额达到30万元时,敲诈勒索罪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诈骗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司法认定的转变,显示出司法打击重点从‘欺骗客户’向‘胁迫机构’延伸,实现对犯罪全链条的覆盖。”
黑灰产链条带来的危害正在持续扩散,其正在推高金融机构运营成本,破坏社会信用环境,扰乱正常监管秩序与政策传导效果,并频繁衍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吴玉冰进一步强调,“在此类案件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几乎是必然伴随的违法行为,不法分子需要购买大量逾期用户信息进行营销,并在‘服务’过程中收集客户身份证、银行卡等敏感信息,这些信息可能被用于其他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同时,对于债务人来说,为了帮助投诉行为的完成,很容易参与到具体的犯罪行为当中,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面对金融黑灰产的复杂态势,一场跨部门、多层次的联合治理行动正在同步推进。
今年3月起,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 “黑灰产” 集群打击行动,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打击合力。
在技术防控层面,“专业+科技”正在成为重要手段。多地金融监管部门均在积极运用智能监管工具构建风险模型,实现对恶意投诉的识别和预警。就如,吉林金融监管局就构建了“数据+稽查”的打击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发布风险提示5条,形成了“警示+打击”震慑效果。
司法、行政与监管的协同配合也更加紧密。人民法院通过典型判例明确定罪标准,为同类案件提供裁判指引;公安部门加大侦查力度,深挖犯罪链条上下游;金融监管部门则加强行业监管,指导金融机构完善风控体系。10月,北京金融监管局就联合市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发布《关于打击治理金融黑灰产的联合倡议书》,呼吁协同多方力量,形成共治合力,构建多方联动的综合防治体系,遏制金融黑灰产蔓延。
至今,多地已取得显著治理成效:吉林侦办“黑灰产”案件131起,涉案金额1.69亿元;江苏重拳打击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相关犯罪,涉案金额超2.3亿元;上海、北京等地通过典型案件宣判,正在形成强大法律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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