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你没看错,除了能处置琉球群岛,中国还有驻军日本四国岛的权利。
当年二战胜利后,咱们可是被《波茨坦公告》白纸黑字写进“VIP名单”的!这公告第七条写得明明白白:“日本领土须经盟国之军队予以占领”,而中国作为四大战胜国之一,直接被分配了四国岛全域(德岛、香川、爱媛、高知四县,面积1.88万平方公里,占日本本土5%)的驻军权,连东京核心区都安排了中美苏英“四国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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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同盟国制定《日本领土分割占领方案》时,中国驻军权可不是“口头承诺”。1946年,国民政府甚至选了滇西抗战精锐新一军(曾歼灭日军第十八师团)当“驻日天团”,军长潘裕昆率500人先遣队杀到日本横滨,妥妥的“胜利者の霸气”。
可惜历史总爱开玩笑。同年6月,国共内战全面爆发,老蒋一拍大腿:“驻日?先打内战!”新一军被紧急调往东北,先遣队孤悬日本,最后只能灰溜溜撤退。美国则趁机上演“独角戏”:麦克阿瑟以“维持秩序”为由,把中国驻日代表团圈禁在东京麻布区,连外出买菜都要美军批准,活生生把“战胜国代表”变成了“外交吉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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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绝的是,1951年《旧金山和约》直接把日本从“战败国”包装成“盟友”,苏联为深耕东欧放弃北海道,新中国忙于内政和抗法援越,四国岛驻军权就这么被“地缘政治”给鸽了。
虽然事情过去了80年,但在法理上中国驻军权可没过期!
《波茨坦公告》第十条明确规定:“战胜国可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日本不再威胁世界和平”,而《联合国宪章》第107条更直接:“二战战胜国对战败国采取行动,无需联合国授权!”这相当于给中国驻军权盖了个“国际法钢印”,日本右翼在跳脚,也得先翻翻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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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趣的是,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里,日本政府白纸黑字承认《波茨坦公告》持续有效——这相当于日本自己签了份“认罪书”,还盖了公章。所以,中国驻军权不仅是历史遗产,更是悬在军国主义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哪天日本再搞“台海有事”,咱们完全可以掏出泛黄的地图和公约,说一句:“兄弟,你当年签的字,还记得吗?”
假如中国真要行使驻军权,四国岛能干啥?
如果我国在四国岛驻军,日本现在绝对不敢忤逆不孝。
在爱知县(丰田总部所在地)驻军,每天派兵“参观”生产线,顺便“检查”汽车质量。在静冈县(富士山所在地)设个“中国游客服务中心”,发传单:“登富士山,免签通道在这边!”
在三重县(伊势神宫所在地)办个“中华文化节”,教日本人包饺子、写春联——毕竟,琉球史书里都写着“琉球文化以汉字与儒学为核心”,咱们这是“文化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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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现实比调侃复杂得多。中国至今未实际驻军,更多是出于战略考量。毕竟,驻军不是“过家家”,得考虑国际影响、地区稳定和外交关系。但历史账本摆在那儿,中国从未放弃这项权利——就像网友说的:“正义或许会迟到,但历史的账本,永远在册!”
从琉球独立到四国岛驻军权,中国的历史权益不是“意淫”,而是被国际法和历史文件双重锁定的真相。当年被鸽的驻军权,如今成了维护亚太和平的“定海神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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