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息栏获悉,11月10日,苏州美集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苏州美集供应链”)收到罚单,其违法行为类型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及其从属”,处罚类别是“罚款”,处罚机关为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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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显示,苏州美集供应链的违法事实是:当事人在车辆车身、员工工作服、礼品袋上使用涉案标识,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企业宣传PPT中使用涉案标识及对企业简称予以突出使用行为,属标识的商标性使用,相关标识与权利人注册商标构成近似,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之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
对此,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决定对苏州美集供应链罚款人民币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园市监处罚﹝2025﹞00281号。
据苏州美集供应链官网介绍,公司拥有自有冷链车、监管车辆近100辆, 整合外部各类运输车辆300余辆,仓库、分拨场地100,000多平方米。公司涵盖进出口报关、报检,国际、国内货运代理,保税、普通、冷链仓储及库存管理服务,代办企业注册、备案和通关证件,代办货物运输险投保,简单流通加工及增值服务,物流方案设计、优化及其他相关业务咨询,是目前国内物流行业中首屈一指的全产业链并全面实施的现代综合物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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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苏州美集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7646.338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史春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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