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效化解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通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厉打击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现将今年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案例一:超限率超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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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08时48分,驾驶员袁*驾驶达州市志向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川SD6***重型自卸货车在七水超限检测站检测时该车重量为84.10吨,但该车核定吨位为31吨,超限53.10吨,超限率为171.29%,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目前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启动一超四罚。
案例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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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6日10时40分,驾驶员唐**驾驶重庆鑫昱祥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渝DR0***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通江县广纳镇新桥河路段,发现该货车货箱高度核定尺寸为1.67米(含货箱底板0.27米),存在擅自加高货箱栏板0.2米,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目前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将违法情况函告货运企业所属辖区交通主管部门。
案例三: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卫星定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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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5日10时许,执法人员在四川万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调取所属班线车川Y17***运行轨迹时发现该车于2025年07月14日12时48分在广纳镇中心卫生院离线,07月15日06时前该车无车辆行驶轨迹,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目前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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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4日09时12分,执法人员在通江县东方广场大桥路段依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陈**驾驶川YD50***比亚迪牌小型轿车,车上运载1名通过滴滴出行网络预约平台下单的乘客,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目前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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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5日09时许,执法人员在通江县烟溪镇罗张窝村2社执法检查时发现,张*驾驶的川Y77***小型普通客车上6名乘客每人向张*支付车费10元,该车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目前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六: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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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5日06时许,驾驶员庞**驾驶四川省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通江县分公司所属川Y88***小型普通客车行驶在通江县广纳镇广东路佛驹山村路段,但该车运行线路为通江至成都,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目前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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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驾驶员屈**驾驶川YD86**通过电话预约从通江县红峰大厦公交站搭载一名乘客,被执法人员在抽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控时查获,目前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八:百吨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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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5日05时20分,苟**驾驶渝DQ0***重型自卸货车装载砂石到七水超限检测站检测时发现该车重量为104.25吨,但该车核定吨位为 31吨,超限率为 236.29%,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目前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将违法情况函告公安和货运企业所属辖区交通主管部门。
案例九:运输企业不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因恶劣天气下达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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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凌晨,通江县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按照道路运输领域汛期相关规定及结合我县实际,2025年7月8日06时50分,行业主管部门向全县道路运输企业推送了预警信息,要求暴雨橙色预警期间不得向预警区域内发班。7月8日9时50分 ,执法人员在四川巴运出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通江分公司抽查监控时发现该公司所属川YD07***车辆在民胜镇运行,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目前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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