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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为先”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刻在法律里的底线。近日一起案例冲上热搜:男子自1992年离家后,三十年对父母不管不问,母亲患病不照料、去世不奔丧,父亲做手术时仍杳无音信,却在老人离世后,以“唯一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抢着领存款。最终法院判决:他构成遗弃,丧失继承权,遗产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叔叔继承 。这个判决,既合法又解气,给所有为人子女者敲了警钟!
有人可能会说,“说不定老人经济条件好,不需要他养?”但法律早就说清了:赡养义务不是看父母有钱没钱,而是子女必须尽的责任,既包括经济供养,也包括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这位男子三十年间,连一句问候、一次探望都没有,父母临终前想见最后一面都被拒绝,这哪里是“联系少”,分明是赤裸裸的遗弃。父母含辛茹苦把他拉扯到20岁,换来的却是半生疏离、老无所依,这样的子女,凭什么继承父母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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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老人的兄弟姐妹,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却主动扛起了照护责任,端茶送水、求医问药,直到为老人送终。法律最终把遗产判给他们,正是对“善有善报”的最好诠释。民法典里写得明明白白,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直接丧失继承权,这不是惩罚,而是公平正义的彰显 。遗产从来不是天上掉的馅饼,更不是不履行义务就能坐享其成的福利,它承载着父母的牵挂,理应由懂得感恩、尽到责任的人继承。
现实中,总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我是亲生的,遗产就该是我的”,把赡养父母的责任推给亲戚、推给社会,自己躲得远远的,等父母去世了再跳出来争遗产。但这起案例告诉我们,法律不会纵容“白眼狼”,孝道也从来不是道德绑架,而是底线要求。你对父母不管不顾,法律就会剥夺你的继承权;你对父母尽心尽力,哪怕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也能得到应有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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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敬父母,从来不是复杂的大事,可能只是病床前的一次陪护,过节时的一个电话,老去后的一句安慰。父母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陪我们长大,我们理应陪他们变老。那些总说“忙”“没时间”的人,不妨问问自己:父母养我们的时候,有没有说过忙?父母为我们付出的时候,有没有计较过回报?
三十年无情弃养,换来了继承权的丧失,这个结果一点都不冤。希望这起案例能唤醒更多人的良知:孝道不能等,责任不能推,法律不会偏袒任何一个不孝顺的人。别等到父母不在了,才想起后悔;别等到法律判决了,才明白“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好好善待父母,不仅是为人子女的本分,更是给自己留的后路。你怎么对待父母,未来子女就可能怎么对待你,这既是家风传承,也是人生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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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起判决,你觉得公平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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